輪椅族被淡水客運司機拒載 新北交通局:最高罰9萬元

新北淡水公車862路線昨發生行車糾紛,企業講師胡庭碩表示,昨天下班搭公車回家,卻被司機拒絕載客。記者江婉儀/攝影

新北淡水公車862路線昨發生行車糾紛,企業講師胡庭碩表示,昨天下班搭公車回家,卻被司機拒絕載客。業者反駁,司機基於安全問題拒絕,不是不服務乘客。新北交通局表示,依未落實教育訓練傳達各站及駕駛進行裁罰。而拒載身障者最高可罰9萬元。

胡庭碩平時靠電動車代步,昨天下午約3點50分至4點半期間,忙完工作先離開工作地點,準備搭862公車先回家,不料被當時值班的司機拒絕載客,司機接到主管電話請他載客也都拒絕,甚至對着電話大罵「要罰我9萬就罰,老子不幹了我最大」,接着司機準備開車離開,胡庭碩認爲司機不該拒絕載客,停留在公車前約10秒後,因公車不斷向他靠近才把電動車騎到旁邊。

胡庭碩表示,該司機在跟他爭執期間,還用麥克風廣播煽動車內乘客咒罵他,司機當時說「都是這個殘障害的,讓我無法開車,故意擋住大家」,司機還把乘客都趕下車,自己把車開走。10分鐘後下一班公車的司機將所有人載走,卻有其他乘客想阻止他上車,要求他去搭計程車,所幸第二位司機保護他上車,順利抵達淡水捷運站。

胡庭碩表示,公車是每個人都能上,不應該要求輪椅族要去搭計程車,這是趕時間的人需要選擇的交通工具。

交通局表示,如果這輛電動代步車已在該客運公司教育訓練演練過,且未告知沒有不符,且被拒載當日,當事人卻能搭乘下一班公車,應該就需認可此款電動代步車可上該公車。此案交通局依未落實教育訓練傳達各站及駕駛進行裁罰。而拒載身障者最高可罰9萬元。

淡水客運表示,經瞭解後,當時開車司機稱,同款電動代步車曾發生側翻狀況,若發生意外,駕駛都有責任,針對行車安全有所堅持。因電動車不是輪椅,安全扣可能無法扣上,加上胡先生3年前就曾經在欣欣客運發生側翻意外,及北海岸的路線彎彎繞繞,司機基於安全問題拒絕,不是不服務乘客。

針對謾罵問題,業者反駁,實際上是乘客因爲溝通時間太久,對胡先生有怨言,司機員去安撫乘客情緒不要太激動,當和事佬的角色,並非如胡先生所言。

新北淡水公車862路線昨發生行車糾紛,企業講師胡庭碩(左一)表示,昨天下班搭公車回家,卻被司機拒絕載客。圖爲等車示意圖。記者江婉儀/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