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規車來臺零關稅 交通部:取得4證明才能上路

▲美規車來臺零關稅。(圖/交通部提供)

記者李姿慧/臺北報導

臺美簽署對等貿易協定(ART),未來美規小客車來臺零關稅,取消進口數量限制。交通部今(13日)表示,未來美規車輛進口到臺灣,需檢附符合美國FMVSS標準文件,取得交通部審驗證書,以及耗能、噪音和污染等共4證明才能銷售上路,未來也將針對美規車抽樣檢測和召回,業者也要負擔改正責任,確保車輛安全。

交通部今宣佈,將取消自2008年逐年遞減美規車進口數量之限制,對接美國聯邦機動車輛安全標準,回覆常態貿易管理,在確保美規車合規進口,保障消費者權益下,解決非關稅貿易障礙,讓國內消費者購車選擇更多元。

交通部說明,聯合國UNECE車輛安全法規及美國聯邦機動車輛安全標準均屬國際標準,目的都是要確保民衆用車安全,兩者僅就技術細節、測試方法與接受準則上有差異,但都有訂定降低碰撞傷害、提高行人保護以及相關零部件安全性能項目,且目標均爲確保車輛安全。

交通部指出,鑑於美國具備汽車先進製造系統,且爲全球主要汽車市場之一,具備成熟之車輛安全管理制度,因應國際經貿情勢及臺美對等關稅談判結果,推動美規小客車進口不受限及貿易常態化,取消美國境內生產製造並符合FMVSS之美規小客車進口來臺的數量限制,使業者能根據市場需求導入。

▲▼美規車來臺零關稅,仍要通過安全、耗能、噪音和污染等規定才能上路。(圖/交通部提供)

未來美規車輛進口到臺灣,須由車廠確認符合美國FMVSS標準,檢附FMVSS符合性證明文件經審驗程序確認,取得交通部安全審驗合格證書。此外亦須向經濟部、環境部申請能耗、污染、噪音等3張合格證明文件後,才能上市銷售、登檢領照行駛道路。

交通部強調,爲強化美規車安全管理,將建立後市場監督管理機制,針對美規車抽樣檢測與召回,以確保車輛安全法規符合性,並要求車輛業者負擔召回與改正之完全責任,以保障車輛安全及保障消費者用車安全。

交通部指出,政府推動政策系以確保國人行車安全爲最高原則,未來將持續關注國際車輛安全法規發展,透過標準調和與對等互認機制,提升我國車輛管理制度與國際接軌程度,促進汽車市場健全發展,保障國內消費者權益,並提供國人更多元且安全之用車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