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齡女沐浴遭持刀闖入 惡鄰打包內衣褲「關燈襲擊」壓制掐胸
一名楊姓男子因與女鄰居有糾紛,竟全副武裝持開山刀潛入對方家中,趁被害人洗澡時關燈,待其裸身出浴室時壓制在地,不僅強索錢財,還趁機抓捏胸部猥褻。(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
彰化縣驚傳一起駭人聽聞的侵入住宅強盜猥褻案!一名楊姓男子因與女鄰居有糾紛,竟全副武裝持開山刀潛入對方家中,趁被害人洗澡時關燈,待其裸身出浴室時壓制在地,不僅強索錢財,還趁機抓捏胸部猥褻,導致被害人全身多處受傷。彰化地院審理後,依「攜帶凶器毀越門窗侵入住宅強盜未遂罪」重判楊男8年5月徒刑。可上訴。
判決指出,50多歲的楊男與被害人甲女本是鄰居,雙方原本關係和睦,後因細故產生嫌隙。今年3月25日晚間,楊男竟戴上口罩、手套,手持全長逾30公分的開山刀,從自家2樓窗外爬上連通屋檐,潛入甲女住處2樓。
楊男先在屋內翻箱倒櫃,將甲女的內衣褲打包成袋,放置於樓梯間。待確認甲女獨自在洗澡後,他竟冷靜地關閉客廳、廚房燈光,最後關掉浴室燈,迫使全身赤裸的甲女摸黑出來開燈。
黑暗中,楊男突然從後方將甲女壓制在地,右手持刀威脅「要錢」,左手時而摀嘴、時而掐脖,更趁機狠抓甲女左胸滿足性慾,導致其左乳外圍撕裂挫傷。雙方激烈拉扯搶刀過程中,甲女左手手指撕裂、頭部遭刀背敲擊,當場血流如注。楊男見狀才罷手,命令甲女進浴室清洗後逃離。
楊男雖辯稱是要索討甲女積欠的停車費,但法官發現他從未具體約定金額,且全副武裝明顯意在隱匿身分,認定是臨訟卸責之詞。至於強制猥褻部分,楊男堅稱「一手持刀一手摀嘴,沒多餘手摸胸」,但被害人驗傷顯示左胸有明顯抓傷,法官痛批其說法悖離常理。
法官審酌楊男有3次強制性交前科,本次犯行同時觸犯多項加重條款,犯罪手段惡劣,但因見被害人流血而中止強盜行爲,依規定「先加重後減輕」,最終依攜帶凶器毀越門窗侵入住宅強盜未遂罪,判處8年5月徒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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