瞄準科技巨頭 紐西蘭將立法徵數位稅

全球超過140個國家原本預計2024年開始,實行2021年秋季達成的協議,該協議大幅修改數十年來政府對跨國企業課稅的規則,外界鹹認規定早已過時,才讓蘋果、谷歌和亞馬遜等科技巨擘,將獲利登記在低稅率的國家。但協商的進展遲緩,且多數國家7月間同意,將實行第一階段稅務協議的時程推延一年,延後至2025年。

紐西蘭財長羅伯森(Grant Robertson)透過聲明稿表示,「這項工作進展緩慢。紐西蘭仍打算繼續支持多邊協議,但我們不會坐着乾等結果出爐。」他亦指出,「紐西蘭老百姓繳交分內的稅額,但大型跨國企業卻不必繳稅,這樣並不公平。」

羅伯森表示,紐西蘭預計31日向國會提交法案,若是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的協議功虧一簣,紐國打算做好上路準備。

值得一提的是,加拿大仍計劃在2024年初開始課徵數位服務稅。加國議員表示,無法支持延長暫停課徵位稅。

報導指出,資訊科技企業能將事業觸角伸入全球各個角落,但卻將獲利集中在本國或小型、低稅率的國家,賺得龐大收入卻繳納不成比例的低稅金。紐西蘭擬對全球數位服務年收入超過7.5億歐元(約合8.12億美元),以及在紐國數位服務年收入超過350萬紐元(約210萬美元)的跨國企業,課徵3%的稅率。

羅伯森表示,數位服務稅將針對從紐國社羣媒體平臺、網搜引擎和線上商場用戶身上獲利的科技巨頭。若是該法律開始實施,預計在四年間可爲紐西蘭帶來約2.22億紐元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