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代批法院認證竹市府挖棒球場阻驗收 邱臣遠明親上火線澄清

針對議員楊玲宜、曾資程今天指,依據桃園地方法院最新判決,市府除阻礙驗收且破壞現場、拒絕配合司法鑑定。圖/取自曾資程臉書

針對竹市議員楊玲宜、曾資程今天指,依據桃園地方法院最新判決,市府除阻礙驗收且破壞現場、拒絕配合司法鑑定,營造商巨佳與市府雙雙拒絕讓包商進行改善與驗收程序,衍生出改善工程1.3億。針對民代指「未驗收卻開挖球場」,新竹市府駁斥,球場覆土區部分因統包商未提交經審認資料且不配合移除超載覆土,市府已解除部分契約,所有行動均依法行政,並非任意開挖或破壞。

對於新竹市棒球場的疑慮,代理事長邱臣遠預計明早將親上火線,召開記者會澄清。市府表示,自2022年7月停工後,已檢討球場排水、土壤級配與結構。隔年8月要求統包商提交覆土載重與設計計算報告,但統包商未提交經審覈資料,也未配合移除超載覆土。

市府指出,鑑於統包商未能說明球場結構安全,已於去年3月解除部分工程合約。覆土區域工程不再由其負責,市府將重新招標移除超載覆土以確保結構安全。但統包商以「結構待鑑定」向法院聲請保全證據,導致工程延宕。

市府說明,保全證據期間,統包商委託臺灣省結構技師公會鑑定,今年2月報告確認球場地下室頂版在現有覆土下,未達結構安全規範,斷面「未達混凝土結構設計規範安全程度」,印證市府原先疑慮。基於公共安全,且保全證據已消滅,市府隨即進場移除超載覆土。

市府強調,桃園地方法院審理案件爲統包商與下包商民事糾紛,與市府履約管理無關。市府僅監督統包契約,要求依程序提交結構安全、排水改善及設計圖說,統包商多次拖延、不配合,才造成改善計劃延宕。

竹市議員林彥甫則說,法院無法認定棒球場下包商有施工瑕疵,前後兩任市府皆有責任。林智堅市府未驗收即開打,排水測試也低估問題,導致法院無法認定施工瑕疵;高虹安市府自行開挖、破壞證據,導致在法律上無法證明廠商施工問題。

林彥甫說,也難怪高虹安市府先前批巨佳問題大,近期又選擇合作,因爲在法院認定市府提損害賠償前,必須讓巨佳先修繕瑕疵。對已完成工項,市府仍可能依契約支付工程款,乾脆讓巨佳改善缺失並承擔保固責任。此外,始作俑者就是專案管理兼設計監造的艾奕康公司,市府應讓其負起應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