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不願拆石綿建物 多因成本高、憂重蓋成違建

石綿具備防火、絕緣及耐磨等特性,早期許多屋頂加蓋或倉庫都採用石綿建材,雖然臺灣禁止製造及使用多年,不少人考量拆除成本高、風險認知不足,或擔心拆除後重蓋有違建疑慮,寧可放着也不願拆,高雄市民代建議工務局訂定合法汰換的指引。

美濃區合和裡一棟廢棄羊舍堆放大量農具,有致癌疑慮的石綿屋瓦出現多處缺口,鄰居憂心忡忡。鄰近住戶說,羊舍屋主無力整修及拆除,只能任由屋頂損壞,鄰居常年處於吸入石綿纖維的風險中,束手無策。

議員湯詠瑜指出,很多民衆擔心拆除重建會有違建疑慮,不願意積極配合;環保局僅補助清運費,坊間拆除費用從每坪1千多元至7千多元都有,價格落差很大,未來可考量補助拆除費,另採取圖像化加強宣導。

工務局建管處說,建築物拆除應先申請拆除圖說審查,後續依廢棄物清理法規定向環保局提送事業廢棄物清理計劃書。石綿建築拆除後,重建仍應依現行建築法等規定檢討,工務局可同時受理拆除執照及建造執照申請,以並行審查方式加速行政流程,減少民衆「先拆除、後無法合法重蓋」問題。

拆除大隊解釋,民衆可依高雄市建築物屋頂設置太陽光電設施辦法及高雄厝設計及鼓勵回饋辦法申請,符合規定者可獲得容積獎勵等優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