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字同音「彭于晏」!假米其林廚師誆賣超跑餐 友慘噴75萬

▲一句「有超跑訂單」,彭「ㄩˊ ㄧㄢˋ」空手套白狼。(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黃宥寧/臺北報導

一名自稱米其林一星、名字讀音與男神「彭于晏」相同的彭姓男子,誆稱餐廳已與超跑廠牌合作,遊說郭姓友人入股投資,導致對方陸續投入75萬元後失聯。被害人查證車廠發現並無合作案,憤而提告。士林地院審理後,依詐欺取財罪判處彭男有期徒刑5月,得易科罰金,並沒收犯罪所得。

判決指出,彭男僅是高職畢業的普通廚師,明知自己未曾獲得米其林星級殊榮,亦未取得瑪莎拉蒂(Maserati)或任何超跑品牌的餐飲訂單。卻於2024年10月間,透過LINE向郭姓友人佯稱,近期有「4S店(超跑銷售維修中心)」要合作訂購員工餐,利潤可觀,藉此邀約郭男投資。

郭男誤信彭男的「名廚」光環與煞有其事的合作計劃,遂於同年10月4日、7日及29日,分批交付20萬、30萬及15萬元;隨後彭男又於11月23日以資金週轉爲由,再索取10萬元。短短一個多月內,郭男共計投入75萬元。

然而,郭男匯款後遲遲未見實際營運進展,心中起疑,決定親自致電該超跑車廠財務部門查證。沒想到對方明確表示「從未與彭姓男子或其餐廳有任何合作」,郭男這才驚覺受騙,氣得報警提告。

法院審理時,彭男對犯行供認不諱。法官認爲,彭男在密切時間內,利用同一話術反覆向同一被害人騙取財物,侵害同一法益,法律上應評價爲「接續犯」,論以一罪。

法官審酌,彭男正值壯年,卻不思以正當途徑獲取財物,利用朋友信任詐取75萬元,造成被害人財產損失,且犯後雖坦承犯行,卻尚未賠償被害人損失。考量其智識程度、職業爲廚師及家庭經濟狀況,最終量處有期徒刑5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

此外,法院也依《刑法》規定,宣告沒收彭男未扣案的75萬元犯罪所得,如無法沒收,將追徵其價額。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