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縣合作事業補助作業要點元旦起實施 考評甲等以上可申請
▲南投縣政府11月辦理114年度甲等合作社場表揚及觀摩活動。(圖/南投縣政府提供)
記者高堂堯/南投報導
南投縣政府爲健全該縣合作社及儲蓄互助社之組織運作,促進合作教育與宣導工作順利推展,特訂定「南投縣合作事業補助作業要點」,自115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將提供更完善之支持機制,以強化合作社及儲蓄互助社自助與互助功能,提升合作事業永續經營能力。
縣府說明,本補助作業要點適用對象爲經本府依法覈准設立、運作正常、財務健全且最近一年度考評經評列爲甲等以上之合作社及儲蓄互助社,包括「一般性補助」與「政策性補助」兩大類,範圍涵蓋合作教育、研討、宣導活動等;相關申請條件爲合作社及儲蓄互助社依章程定期召開社員大會、社務會議及理監事會議,並於年度內接受主管機關業務與財務查覈等。
補助申請採事前審覈制度,申請之合作社及儲蓄互助社須於活動前七日至二個月內提出計劃書、預算表、課程表等資料,由縣府社會及勞動局嚴加審覈,按預算程序辦理,並於覈定補助公文敘明補助項目與額度或不得支用項目;活動結束後需繳交成果報告、支出明細及經費支用單據送社會及勞動局辦理覈撥補助款,以確保補助之公正性、透明性與行政效能。
縣府指出,希望此項補助作業要點能支持帶動合作事業紮根成長、強化在地社會互助網絡,並促進組織永續經營,爲南投打造更具韌性、共好精神的合作事業環境;未來將持續透過公開資訊、宣導及教育訓練等方式,使補助制度更周知化,並引導該縣合作社積極參與,共同提升治理量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