啓動ADAS仍追撞國道施工車 高公局:輔助非自動駕駛
▲4月16日國1北254公里處緩撞車,遭開啓ADAS小客車追撞。(圖/高公局提供)
記者李姿慧/臺北報導
國道施工緩撞車遭撞事件中,約有5成肇事車輛皆是配備輔助駕駛系統車輛,其中超過5成肇事當下開始輔助駕駛系統,高公局表示,近年國內車輛配備輔助系統比率攀升,但部分駕駛將輔助駕駛系統誤解爲自動駕駛,甚至行駛中手離開方向盤,科技取代駕駛人及時判斷,應充分理解ADAS限制,才能提升行車安全。
近年國內輔助駕駛系統ADAS配備率快速提升,包括主動式定速巡航ACC、車道維持輔助LKA與自動緊急煞車AEB等功能。不過近年來國道追撞施工緩撞車頻傳,約5成車輛都配有輔助駕駛系統,其中今(114)年4月16日國1北254公里處、7月1日國3北94公里處及9月10日國1南128.5公里處施工之緩撞車,均遭後方開啓ADAS小客車追撞。
高公局表示,部分駕駛將「輔助駕駛」誤解爲「自動駕駛」,甚至在行車中鬆手、分心,導致事故風險升高,現行L2 等級之自動車系統僅具「輔助駕駛」能力,駕駛必須全程握住方向盤、注意前方路況,纔是道路安全的主體。
高公局指出,ADAS在多種情境下可能無法正確辨識路況。以主動式定速巡航ACC爲例,雖能減輕駕駛負擔,但仍受限於「系統制動限制」與「車輛物理極限」;當前車突然減速或閃避時,系統在極短距離與時間內必須完成判斷與制動,可能來不及提供足夠煞車力道。
此外,面對靜止物體或極低速車輛譬如緩撞車等,即使ACC或自動緊急煞車系統AEB能即時介入,仍可能因車輛機械與物理性能限制而無法完全煞停。
高速公路局呼籲,輔助駕駛並非萬能,行車安全不能完全依賴系統。科技雖能減輕疲勞,但無法取代駕駛人的即時判斷。駕駛人應充分閱讀車主手冊並瞭解輔助駕駛系統的功能與限制,尤其在高速行駛時更要保持專注,隨時注意前方路況,並全程雙手握好方向盤,才能在遇到緊急狀況時立即主動介入駕駛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