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妻的兒子確定不是亡夫的種! 現任妻為繼承權提告
新竹張男過世後,現任妻子發現丈夫與前妻李女婚姻存續期間所生的男童,實際上並非張男親生,爲釐清繼承權問題,向法院提起確認親子關係不存在之訴。新竹地院審理後,採信DNA鑑定結果,判決確認張男與男童間不存在親子關係。
判決書指出,張男於2024年12月27日死亡。張男生前曾與前妻李女結婚,兩人婚姻存續期間,李女生下一名男童,依法推定爲張男兒子。其後張男與李女離婚,另與現任妻子結婚。張男過世後,現任妻子主張,該名男童實際生父另有其人,若仍保留婚生子身分,將直接影響她與其他繼承人的繼承權益,遂依法提告。
法院審理時,調閱成功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的親子鑑定報告。鑑定結果顯示,男童與另一名男子的親子關係指數高達96萬以上,親子關係機率達99.999896%,在醫學與法律實務上,已可高度確定該名男子纔是男童的實際生父。
法官指出,張男現任遺孀於張男死亡後1年內提起訴訟,符合法定除斥期間規定,雖然法律上對婚姻存續期間所生子女有婚生子推定,但本案有明確DNA鑑定佐證,足以推翻婚生子推定,最終判決確認張男與男童間不存在親子關係。
新竹張男過世後,現任妻子發現丈夫與前妻李女婚姻存續期間所生的男童,實際上並非張男親生,法院判決確認張男與男童間不存在親子關係。示意圖(與事件人物無關)/本報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