澀谷惡女「肘擊」撞飛臺女童 日本律師:最重關2年

▲日本出現「撞人族」,女童也受害。(圖/翻攝自@peipeilin527)

記者張方瑀/綜合外電報導

東京澀谷站前十字路口一段臺灣女童在拍照時遭到日本女子惡意衝撞、重摔在地的影片在社羣媒體上瘋傳,引發日本網友羣起撻伐。對此,日本法律專家指出,該名女子的行爲已涉嫌觸犯法律,最重恐面臨2年監禁。

惡意肘擊 臺灣女童遭推倒影片瘋傳

根據社羣平臺上流傳的影片顯示,當時一名臺灣女童正在澀谷十字路口一角拍照留念。沒想到一名快步經過的日本女子,竟無預警地用手肘猛力衝撞女童背部,導致女童重心不穩當場重摔在地。

值得注意的是,這名女子在撞倒女童之前,似乎就已經在行走過程中,刻意用身體或手肘碰撞路上的其他男性與孩童,顯見並非不小心擦撞,其惡意行爲引發公衆譁然。

影片曝光後,隨即在日本社羣媒體上引發熱議與批評。儘管受害者是外國遊客,但日本網友紛紛留言表示,「這顯然就是暴力行爲」、「對小孩做出這種事太危險了」,對於該名女子的行爲感到不可理喻。

日本律師:最重可處2年監禁

針對此行爲,精通刑事案件的日本律師冨本和男分析,在路上或十字路口故意推倒他人,在法律上可能承擔嚴重刑責。

暴行罪: 即使對方沒有受傷,只要是對他人身體行使「有形力」(如推撞、肘擊),即構成「暴行罪」。若罪名成立,可處以2年以下監禁、30萬日圓(約新臺幣6.4萬元)以下罰金,或處以拘留、科料。

傷害罪: 若被害女童因此受傷,則會改以「傷害罪」起訴。傷害罪的刑責遠重於暴行罪,最高可處15年以下監禁或50萬日圓(約新臺幣10.7萬元)以下罰金。

辯稱「擋路」有效嗎? 律師:難以成立正當防衛

對於網路上有部分聲音認爲,女童拍照可能「妨礙通行」或「因人潮擁擠才避不開」,律師冨本和男強調,要成立「正當防衛」必須是爲了防衛權利而採取「不得已」的行爲。

從影片中可見,該名女子在接觸女童前就已主動碰撞他人,顯然不具備防衛意圖或急迫性。

此外,單純以「擋路」或「擁擠」爲由,並不足以構成生命或身體上的威脅,因此想以「正當防衛」或「緊急避難」來脫罪的可能性極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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