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社羣成癮 Meta、YouTube需賠9600萬

▲社羣巨擘 Meta 公司。(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記者葉國吏/綜合報導

美國加州洛杉磯陪審團今日做出重大裁定,認定社羣巨擘 Meta 公司與影音平臺 YouTube 須爲產品成癮性導致少女受害負責,合計應賠償300萬美元(摺合新臺幣約9600萬元)。此指標性案件指出平臺設計缺失,更讓兩家企業面臨後續龐大罰金。

判決認定平臺設計具成癮性這起訴訟的原告凱莉(Kaley)表示,她早在6歲就透過電子設備接觸 YouTube 觀看影片,9歲時更繞過母親的層層阻擋,成功註冊 Meta 公司旗下的熱門軟體 Instagram。凱莉在法庭上沉痛指控,這些應用程式讓她幾乎無時無刻沉迷其中,不僅嚴重影響自我價值感,甚至導致她放棄興趣並難以維持人際關係,每天只能不斷在網路與他人比較。

原告律師藍尼爾(Mark Lanier)在結辯中直言,這是一起典型的企業貪婪案例。他點出平臺包含自動播放、無止盡滑動、推播通知及按贊功能,種種設計都是爲了驅使年輕使用者忍不住持續使用。儘管兩家公司在審理期間不斷強調,凱莉的心理健康問題與平臺運作無關,但顯然並未獲得陪審團的採信。

▲YouTube。(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疏於警告風險須負賠償責任陪審團最終認定,Meta 公司與 YouTube 在平臺設計與運作上確實存在缺陷,是造成原告身心受創的主因。此外,兩家公司明知其服務可能對未成年人構成危險,卻未提供充分警告,因此裁定 Meta 公司需承擔70%的責任,支付210萬美元;YouTube 則分擔30%責任,賠償金額爲90萬美元,總計摺合新臺幣約9600萬元。

值得注意的是,陪審團進一步判定兩家企業的行爲具有惡意、壓迫或欺詐性質。這項定調爲本案進入「懲罰性賠償」訴訟階段鋪路,未來 Meta 公司與 YouTube 恐怕得面臨金額更高昂的賠償金。這起判決也成爲全球關注的焦點,可能決定未來社羣媒體是否必須對孩童的心理健康,承擔更多的法律責任與社會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