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共諜洩密 航特部少校等9軍士官遭訴

橋頭地檢署偵辦共諜案,發現陸方通過常見軍人借貸手法吸收陸海空及海巡現役軍士官兵交付軍情資料,再藉男子陳志成人頭帳戶支付賄款,檢方偵結,昨依違背職務行、收賄等罪起訴陳等十人,涉案官階最高爲少校,不法所得估五○六萬元。因所犯最輕本刑爲十年以上,橋檢指此爲首件案適用國民法官法之國家安全法案件。

羈押中的林峻逸、黃弘志、王志豪、陳迺樺、楊博翔、郭銀郎、鄧啓豪七名被告,昨移審後,橋頭地方法院裁定繼續羈押。

檢調查出,陳志成透過網路結識身分不詳人士,免費受招待前往澳門、珠海旅遊後,以每月三千元價格提供銀行帳戶供陸方匯款,等陳回臺,他的銀行帳戶便成爲陸方在臺轉交賄款的窗口。

該集團透過哈妮、Gucci、Bella等女性暱稱,在網路社羣鎖定有資金需求的軍職人員,借貸或提供報酬要求我國官兵交付工作上有關的機敏資料,交付成功後,再視資料重要性以現金或泰達幣作爲報酬。被集團鎖定的軍士官兵遍及三軍和海巡署,其中官階最大者爲陸軍航特部少校政戰官林峻逸;林身爲保防主官,負責保密防諜宣導,因在營外積欠大筆債務而遭陸方滲透,交付機敏資料,換取逾一百七十四萬元報酬。

除林峻逸外,涉案官兵涵蓋空軍作戰指揮部、海軍陸戰隊無人機營等重要單位,部分爲提供機敏資料,部分則被要求拍攝投共影片。

去年間,橋頭地檢署指揮高雄市調處、國防部政戰局軍事安全總隊等單位搜索,昨依違反國家安全法、貪污治罪條例、刑法泄密罪起訴陳、林等十人。檢調計算,九名軍士官在職期間,共交多筆部隊人事、裝備等資料,收取報酬介於七萬元至一百七十四萬元,部分資料送國防部鑑密。

檢方痛斥林峻逸等人多爲現役或曾任軍職人員,肩負國防安全、保衛國家之責,卻爲一己私利,長期提供機密資訊給境外敵對勢力,嚴重危害國安,起訴後建請法院從重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