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恐怖攻擊與槍擊言論2人起訴 中檢建請從重量刑
張姓男子及黃姓偵查佐,日前在網路留言涉及大規模隨機殺人、槍擊特定對象,經中檢偵辦,認定2人恐嚇公衆言論內容具體明確,前天依恐嚇公衆等罪嫌起訴,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臺中地方檢察署今天發佈新聞稿表示,檢方於民國114年12月20日、22日,陸續接獲情資指出,有不詳人士及特定帳號,於社羣媒體Threads、通訊軟體LINE羣組等平臺,張貼、留言涉及大規模隨機殺人、槍擊特定對象及造成重大死傷等內容的恐嚇言論。
檢方獲報後,立即依臺灣高等檢察署指示,啓動即時應變機制,成立「防範恐怖攻擊應變小組」,指派檢察官指揮新北市警察局三峽分局、調查局航業調查處、臺中市警察局第二分局等單位查處,依法對涉案的42歲張男、黃姓偵查佐執行拘提到案,並向臺中地方法院聲請羈押2人獲准。
檢察官綜合相關證人證述、警方數位證物勘察報告、社羣平臺回覆資料及扣案手機等證據,確認張男涉嫌以特定暱稱帳號,於社羣媒體公開留言描述大規模隨機殺人計劃及相關暴力行爲內容,足以使一般人產生恐懼不安。
黃姓偵查佐則涉嫌於警職人員通訊羣組,及社羣媒體平臺,多次發表涉及槍擊特定人物、號召暴力行爲等恐嚇公衆言論,內容具體明確,危害程度重大。
全案經檢察官偵辦後,認定張男、黃姓偵查佐均涉犯刑法恐嚇公衆等罪嫌,5日依法提起公訴。
檢方審酌,2名被告行爲已明顯逾越言論自由保障範圍,非屬一般妨害秩序犯行,危險性及反社會性顯著高於常情,尤其黃姓偵查佐具警職身分,言行更足動搖公權力形象,建請法院從嚴審酌,均予以從重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