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論廣場》民主韌性要能抵擋政治任性(張元祥)

賴政府定調以不副署對抗藍白在立法院通過的三讀法案後,賴、卓安排多場活動,強化說明不副署的理由。圖爲賴清德總統(右)與行政院長卓榮泰(左)。(姚志平攝)

行政院長卓榮泰15日以「不副署」的違憲手段,「一人否決」架空立法院的憲政職權;19日停擺1年的憲法法庭更以「排除異議者」的方式,在開會人數未達舊版《憲法訴訟法》門檻的情況下,宣告《憲訴法》修正案違憲,憲法法庭正式復活。

顯然,這是賴總統精心的政治操作,以卓榮泰的個人歷史評價作爲第1層「安全瓣」,更以憲法法庭的憲政清譽作爲第2層「安全鎖」。最後的目的只有一個,就是要製造「權力受限」、「公民權利保障」以及「權力分立」的憲政主義(Constitutionalism)精神的破口,遂行民主獨裁、個人專權的政治陽謀。

行政院長個人歷史評價事小,卓榮泰原本就是權力長河中「可割可棄」的過河卒子。此次在3位大法官拒絕出席,並提出不同意判決的「法律意見書」,其他5名大法官以「排除異議者」,且未達8名大法官三分之二的舊版《憲訴法》門檻,強行宣告《憲訴法》修正案失效,不僅濫權瀆職,對憲政主義的持續運作以及人民對憲法的信賴更是無法彌補的傷害。

130年前,美國前大法官哈倫曾說:「我們的憲法是色盲的」(Our Constitution is color-blind),憲法的精神、憲政主義的可貴,就來自於不因種族、膚色、政治立場而有差別待遇。大法官原本應該是自由與民主最後的「捍衛者」,如今卻帶頭違法瀆職,甘於淪爲政治權力的「護衛隊」。

威權時代大法官都敢得罪當道,捍衛憲法與人權尊嚴,今昔對比,讓人不勝唏噓,更讓人懷念已故的民進黨國師、憲法權威李鴻禧,他曾痛批「行政權肥大化」,更直言「學憲法的人,不能沒有膽氣!」

1996年,連戰當選副總統,並由李登輝任命兼任行政院長。憲法對於「副總統是否能兼任行政院長」沒有明文規定,但是大法官於釋字第419號解釋認爲,此兼任與憲法設計「權力制衡」及「職位分離」的本旨不盡相符,也會影響總統繼任機制,建議應做適當處理,李登輝也改任命蕭萬長擔任行政院長。

當時李登輝政治權力與聲望都達到最高點,憲法法庭勇於捍衛憲法尊嚴,敢於向當權者說不。今昔對照,部分大法官自願爲當權者「洗地」,實在令人不勝唏噓。

從召開派系及綠委便當會、卓榮泰違憲不副署立院三讀通過的法案,到大法官濫權自行宣告復活,在在證明面對「黨內派系壓力」、「在野強力監督」及「民意聲望低落」的三重困境,賴清德對於政治權力的高度危機感,及備戰2026選戰的急迫感,不惜啓動「毀憲時刻」,扼殺民主憲政的基本原則,只是爲了避免提前成爲政治「跛腳鴨」(lame duck)。

臺灣民主的「韌性」要能抵擋政治人物的「任性」,有別於體制內的「三權分立」,憲政主義更仰賴政治體制外「第四權」的新聞自由,以及「第五權」(The Fifth Estate)公民意識的覺醒與守護。

(作者爲東吳大學政治系兼任助理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