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威全專欄》當檢察官淪爲政治酸民
民衆黨創黨主席柯文哲的京華城等案宣判在即,是否爲政治冤獄,民進黨屢次強調「尊重司法獨立」,但民衆的看法兩極。(中時資料照/郭吉銓攝)
柯文哲的京華城等案宣判在即,是否爲政治冤獄,民進黨屢次強調「尊重司法獨立」,但民衆的看法兩極。同家民調公司去年初與去年秋的民調顯示,隨着案件審理、證據的逐漸揭露,同情柯文哲者增加了150萬人。若檢察系統淪爲沒有公信力的公權力,檢察權將成爲害人名節、破壞職涯與家庭生活的行政暴力。
馬英九的三中案、柯文哲所涉諸案,尚有輿論議論、支持者送暖;但小老百姓呢?例如那些被以國安法律、《選罷法》起訴,被當作中共同路人、被控介入選舉的里長、陸配,最後無罪,但匪諜的污名烙印身上,羈押失去自由,社會關係斷鏈,生計瞬時隕喪。最高檢察署不該只是一句話:「檢察官是獨立辦案的專業人士」作爲搪塞,躲起來、不面對個別檢察官的濫訴,不面對這些被冤枉的生命。
檢察總長竟還公開受訪主張「修法制漏洞」,意思是這些人有罪,只是法律沒規範到。學有專精者,竟然完全違反民主政治權力分立的基本常識。兩岸交流行爲,何者是「爲敵發展組織」?何者是不入虎穴焉得虎子的反統戰?被統戰者是否有罪?這是政治決定,然後藉由立法規範定罪。檢察總長竟然先認定哪些樣態有罪,然後認爲該立法定罪,依其邏輯,乾脆集立法、行政與司法於一身,不用權力分立,這不正是上世紀國民黨威權時代的思想?
不只是檢察總長,地檢署的發言常暴露檢察官行政逾矩而不自知,還自以爲正當。
去年9月我爲文提到辦柯文哲案的檢察官傳我當證人,檢察官針對我評論柯案的文字訊問。我文章裡批評檢察官搞錯都市計劃規定,檢察官問是誰要我寫?誰支付稿費?稿費付到何方?文章刊出後,輿情認爲騷擾言論自由。地檢署迴應,之所以傳我,因爲其監聽威京集團沈慶京電話,其部屬建議請我寫文章談都市計劃。但地檢署也說,查證結果我與威京集團沒有金錢往來。
地檢的放話特意把我牽連到威京,直接打擊我的公信力,政治人物便會觀望,先袖手旁觀。我可以理解地檢的政治操作,但談京華城的都計議題,2024年5月我便開始寫了數篇發表,2024年6月的電話監聽檢方纔聽到威京幹部打算請我寫稿。批評檢方弄錯都市計劃,不只這幾篇,被檢察官傳後,我持續寫了10篇從專業立場評論此案,就是因清白磊落纔沒有顧忌,不是有膽單挑,而是不甘心被如此威嚇。
地檢放話解釋傳我的因由時,更自曝錯誤而不自知,把逾矩當成理所當然。就算威京公司真有人拿我的文章當成公關成果,向上邀功,京華城案發生在2021年,我文章寫於2024年,我與該案審議有何關聯?北檢說「釐清撰文是否與涉案行爲有關」,拿清朝發生的事去調查明朝弊案?檢察官傳訊本就站不住腳,針對文章與意識形態立場提問,更是干擾。
柯文哲案,涉案的檢察官透過不實放話一直進行政治攻防,還自我證實,傳喚我竟然是爲了調查被控方的政治攻防。地檢署是笨還是狂妄到犯規而不自知?柯文哲的支持者高喊此案是民進黨伸手介入司法,並不精確,若只是以刻板印象與政治陰謀論談此案,太粗糙。隨着檢察官問案的情節逐次被公開,事實證明個別檢察官秉持政治傾向,就是不認同柯文哲、仇恨其政治立場,檢察官的政治狂熱也就成爲檢察系統幽微介入、提拔自己人、找自己人政治辦案的空間。
檢察官的政治狂熱與網路上人云亦云的酸民有何差別?但酸民沒有公權力,檢察官的公權力卻可以毀人一生。(作者爲倫敦大學伯貝克法律學校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