屬言論自由!社維法移送假訊息案件 逾7成不罰

司法院統計,五年來各地警方依社維法移送假訊息案件,超過七成裁定不罰,多數案件被認定是言論自由範疇。副總統蕭美琴訪歐,陳姓男子在社羣發表「法國BBC報導臺灣捐了八十億歐元」等語,法官認爲有識之士可判斷虛假,且牽涉政治性言論如不足以影響公共安寧,應由政府出面闢謠以安民心,非率認達足以影響公共安寧之程度。

陳男是在Threads稱「法國BBC報導臺灣捐了八十億歐元,然後讓副領導人上去噴了廿分鐘的口水,八十億歐元拿來建設臺灣不知道有多少?拿來普發不是比你在上面噴口水來得好!」

臺北地方法院新店簡易庭認爲,總統府函文證實「捐款八十億歐元」是不實謠言,如以一歐元兌新臺幣卅六元,八十億歐元約爲新臺幣二八八○億元,此筆捐款遠超出政府每年外交預算總額,一般具備正常學識經驗者,均可判斷爲不實訊息。

法官認爲,發文內容未涉治安、公安事件,也未與民生議題直接相關,而是牽涉政府支出是否符合民衆期待,此訊息顯無法使聽聞者心生畏懼與恐慌。

且貼文按下愛心超過八千人、留言超過二千人,也有二百多則轉發,警方未擷取供法院審酌,法官無從得知羣衆反應爲何。依常理而言,有識之士可判斷爲假訊息,誤信者產生的情緒應是對政府公共支出合理性感到不滿,而非畏懼與恐慌,經大衆討論也會發現內容不實,難以評價足以影響公共安寧。

此種議題討論牽涉政治性言論,本可供公衆討論,如不足生社會紛擾「自應由政府出面闢謠以安民心,而非率認達足以影響公共安寧之程度」。裁定不罰。

賴姓男子在社羣留言「最新消息!雙北明日停止上班上課!!!我說的」。警方認涉散佈謠言送辦。賴供稱,好玩覺得沒什麼,不知道雙北有無放假,就直接在Threads張貼留言。

法院認爲,一般理性大衆大都以政府機關發佈停班停課訊息爲依據,不受網路上不實貼文影響,此貼文難謂屬於足以影響公共安寧謠言,警方移送也未提出有聽聞者產生畏懼或恐慌,與社維法構成要件不符,不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