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積電遭竊密追加起訴東京威力 並3內鬼工程師合議庭審理
▲涉竊取臺積電2奈米制程等機密的3名內鬼工程師,起訴後仍在押。(圖/記者呂佳賢攝)
記者黃哲民/臺北報導
臺灣高等檢察署智財分署偵辦臺積電遭3名工程師竊密案,昨(2日)向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追加起訴其中1名工程師任職的日商東京威力科創公司,具體求處罰金臺幣1.2億元,智財商業法院今表示已分案,交給審理3名竊密工程師的合議庭一併審理。
智財商業法院今表示,檢方本次追加起訴的刑事案件,和先前3名竊密工程師涉犯《國家安全法》的案情,具有相牽連的犯罪事實,因此分給同一股受命法官辦理。高檢署昨表示,本件追加起訴,是首件法人涉犯《國安法》國家核心關鍵技術營業秘密被起訴個案。
▲東京威力科創公司(簡稱TEL)外觀。(圖/記者高兆麟攝)
檢方今年(2025年)獲報指出,有工程師竊取臺積電2奈米制程的營業秘密,蒐證發現先前任職臺積電8年、2022年轉任東京威力行銷部門的工程師的陳力銘,利用舊情誼,聯繫仍任職臺積電的學弟吳秉駿、戈一平,以遠端工作方式登入臺積電內部系統,透過電腦螢幕大量翻拍包括2奈米制程關鍵數據等機密,傳給陳男。
臺積電2奈米制程,被列爲《國安法》所定「國家核心關鍵技術」。檢方今年7月底陸續傳喚相關人員到案,訊後聲押禁見陳男3人獲准,今年8月底起訴3人涉犯《國安法》與《營業秘密法》等罪嫌,具體求處陳男14年徒刑、吳男9年徒刑、戈男7年徒刑,移由智財商業法院審理,裁定3人繼續羈押禁見。
檢方在3名涉案工程師移審接押庭中,表明「仍有其他法人或自然人涉案」、已分案偵辦,成爲陳男3人被認定有勾串滅證之虞的主因之一,智財商業法院上月(11月)25日裁定3名涉案工程師延長羈押禁見2個月。
檢方隨即於昨天追加起訴東京威力科創公司(代表人伊東晃),涉犯《國安法》、《營業秘密法》共4罪嫌,具體求處罰金臺幣1.2億元,理由爲訊問陳力銘與東京威力相關員工,複比對全案事證及東京威力科創答辯資料,認爲東京威力科創依法對陳男有監督責任,但欠缺踐行具體防範管理措施事證,應負法律規定之法人刑事責任。
東京威力科創(簡稱TEL)先前回應員工涉案一事,表示已開除相關員工,持續配合臺灣當局調查,並重申一貫嚴禁員工涉入不當行爲,目前無跡象顯示敏感資料外泄給第三方,昨得知被追加起訴,東京威力科創簡短表示「目前正全力確認臺灣檢方公告的內容細節」。
東京威力科創今正式迴應臺灣子公司被追加起訴,「對於本次事件深感遺憾,並以極爲嚴肅的態度看待,針對所造成的重大不安,向所有利益相關者致上深切的歉意」,強調「把遵守法令及倫理基準視爲最重要的經營方針,絕不容許任何違反上述準則之行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