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積電正式提告羅唯仁 陸行之分析「未在美國地方法院提訴訟」原因

臺積電(2330)公告表示,已在25日向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提出對前資深副總經理羅唯仁的訴訟。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臺積電(2330)公告表示,已在25日向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提出對前資深副總經理羅唯仁的訴訟;針對臺積電爲什麼沒有在美國地方法院提起訴訟?資深半導體產業評論家陸行之表示,「雖然神山已經提告羅博士,但羅博士已回美國,對這個提告的效益存疑,只能期待Intel擔心侵權進行切割」,對於神山爲何不到美國奧瑞岡州、德州、Arizona提告比較乾脆,他則認爲,「我們覺得應該是擔心美國政府的介入?」。

臺積電公告表示,已向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提出對前資深副總經理羅唯仁的訴訟;臺積電強調,本件訴訟系依據臺積公司與羅唯仁間聘僱合約書、羅唯仁任職期間簽署承諾競業禁止同意書及營業秘密法等規定爲請求。

臺積電說明,羅唯仁自民國93年7月起任職於臺積公司並擔任副總經理,於103年2月升遷爲資深副總經理,並於114年7月27日正式自臺積公司退休。

臺積電說明,羅唯仁任職期間即簽有保密條款及離職後的競業禁止條款承諾離職後不爲競爭之同意書。臺積公司方淑華法務長在114年7月22日進行離職面談時,特地提供提醒信函供其詳細閱讀,並在法務長說明離職後之競業禁止義務及詢問其離職後去向時,羅唯仁迴應將至學術機構任職,並未說明將前往英特爾公司任職。

臺積電強調,離職後羅唯仁旋即前往英特爾公司擔任執行副總裁(Executive Vice President,簡稱EVP),而羅唯仁高度可能使用或泄漏、告知、交付或移轉檯積公司營業秘密及機密資訊予英特爾公司,因此臺積公司有采取法律行動(包含違約賠償)之必要。

針對臺積電提告,陸行之在臉書發文表示,「雖然神山已經提告羅博士,但羅博士已回美國,我們對這個提告的效益存疑,只能期待Intel擔心侵權進行切割」。

陸行之同時指出,「神山爲何不到美國奧瑞岡州,德州,Arizona提告比較乾脆」;「我們覺得應該是擔心美國政府的介入?」「還有就是爲何TEL東京威力創科跟羅博士/Intel都想要拿神山2nm的智慧財產權及商業秘密呢?」,「到底是什麼秘密這麼重要?」。

陸行之臉書全文如下:

圖/擷自陸行之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