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 妻車掛假牌 警官開上路不起訴

臺南市警某分局王姓組長被控與妻子一同僞造假車牌,臺南地檢署偵結認定罪證不足,處分王姓組長不起訴,其妻獲緩起訴。(本報資料照片/郭良傑臺南傳真)

臺南市警某分局王姓組長去年7月間駕駛妻子名下的BMW轎車,因懸掛僞造影印的假車牌,在永康區被自家人查獲,警方依僞造文書罪嫌將他與魏姓妻子移送法辦。臺南地檢署偵結,檢察官認定王姓組長對妻子僞造車牌並不知情,給予王姓組長不起訴處分,魏女緩起訴處分。

據瞭解,王姓組長是中央警察大學法學碩士畢業,歷任所長、偵查員、督察員及組長迄今,內外勤歷練完整,先後任職多個分局督察組長,目前擔任某分局防治組長,在警界被認爲學養俱佳,認真負責,去年與妻子涉及僞造車牌案,讓同事感到意外。

檢警調查指出,王姓組長的魏姓妻子名下BMW轎車車牌去年7月遭吊扣,2人涉嫌共同基於僞造特種文書並有犯意聯絡,由魏女影印另1輛自家轎車車牌號碼後護貝,黏貼到珍珠板上,僞造前、後共2面車牌,懸掛在BMW車行駛上路。

警方去年7月3日在臺南市永康區龍中街與竹南街口處,見該輛BMW停放在路口,明顯懸掛僞造車牌,即展開調查,查出王姓組長夫妻均開過該車,將2人依僞造文書罪嫌送辦。

王姓組長到案堅決否認參與僞造車牌,並辯稱他對假車牌一事不知情;魏姓妻子證稱,先生曾駕駛過該車,但不記得確切時間,車牌是拿家中另1輛轎車的車牌影印後加以護貝,再黏在珍珠板上,掛在自家BMW車上。

檢察官認定,魏姓妻子懸掛僞造車牌坦承犯行,獲緩起訴處分;王姓組長對此並不知情,且查無任何積極證據可證明2人有何犯意聯絡或行爲分擔,涉案嫌疑不足,處分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