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 守護尊嚴老後 退休女檢重出江湖
曾擔任檢察官長達31年、並因照顧家中長輩經驗而深受啓發的臺中市律師沈淑宜,積極投入意定監護契約領域。(馮惠宜攝)
曾任職檢察官長達31年的沈淑宜,退休後在照顧長輩的親身經驗啓發下,決定以法律專業投入「意定監護契約」推廣,盼能爲更多人守護人生後段的尊嚴與安心。
3年前從檢察體系退休後,沈淑宜與幾位志同道合的好友共同成立律師事務所,專注於高齡法與家庭照護議題。她說,過去在法庭上見過太多父母失能後,子女爭奪財產、親情撕裂的案例,讓她深刻體會到「人一旦喪失判斷能力,就可能連最基本的尊嚴與自主權都不再屬於自己。」因此,她希望藉由推廣「意定監護契約」,讓民衆有機會爲未來預先作選擇。
沈淑宜形容,意定監護契約就像替未來準備的一把「鑰匙」。它必須在當事人仍清醒、有判斷能力時籤立,並由法院見證公證。契約內容可指定一位信任的人:無論是子女、伴侶或摯友在日後當事人喪失部分或全部判斷能力、並經法院宣告監護後,依法代爲處理醫療與財產事務。
「它的重點不是訴訟,而是陪伴、傾聽與保護。」沈淑宜強調,意定監護不僅保障財產安全,更確保當事人重病時能依照自己意願接受照顧或醫療。她也建議,民衆可同時簽署「預立醫療決定」,在面對末期疾病、極重度失智或不可逆昏迷時,預先決定是否急救、插管或進行低成功率手術,讓親人免於艱難抉擇的痛苦。
沈淑宜指出,意定監護與遺囑並行,是完整生命規畫的兩大支柱,遺囑處理「身後事」,意定監護則保障「生前失能階段」。多數人重視遺產分配,卻忽略了失能期間的生活品質與尊嚴維護。她說,真正的善終,不只是沒有遺憾地離世,而是在人生最後一段,仍能被以尊重和愛對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