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子搬錢術 自創OJBK平臺 一手掌控洗錢

臺北地檢署偵辦太子集團洗錢案,查出首腦陳志爲讓犯罪所得流入臺灣,研發「OJBK」洗錢平臺系統,連接各水房利用泰達幣跨境洗錢,由劉純妤等特助提領現金,購買名車、精品或支付官司費,共洗錢六億二千餘萬元,檢方因掌握該平臺,破獲陳志在臺水房。

據調查,OJBK是一款專爲太子集團高層量身打造的APP,由天旭、顥玥、皖禾、誠惟、澄映五家公司研發,輕鬆按一鍵就有提款、轉帳等功能,全天候有客服聯繫收款事務,方便管理金流。

由於OJBK出金便利,吳逸先集團也常透過此管道換現金洗錢,他二○二四年指派特助王俊國擔任OJBK取款車手,並加入太子集團的「匯旺羣組」,依羣組指示,前往水房成員陳韋志開設的雪茄館提領現金。

去年英美兩國聯手製裁太子集團,太子集團高層李添指示須從OJBK提領一八○○萬元現金,作爲天旭公司搬遷與支付律師費用,王俊國依指示找陳偉志拿錢後,將其中五○○萬元輾轉交給李守禮,剩下一三○○萬元藏在彰化老家。

起訴指出,陳志二○一八年以太子集團犯罪所得在臺購置豪宅洗錢,指示張剛耀、王昱棠成立聯凡、聯凡貳、睿莊、澄映、博居、博居貳、邁羽、鳴灣等八家空殼公司,由臺灣太子公司統籌管理,以臺灣太子或集團成員親友擔任人頭,再由新加坡八家母公司以僑外資增資方式,將犯罪所得自海外匯入,購買「和平大苑」十一戶豪宅、五十三個停車位。

此外,太子集團爲控制境外紙上公司,由王昱聽從陳志、陳秀玲指示,成立尼爾創新公司,規劃在臺洗錢金流,陸續取得馬紹爾羣島、塞席爾羣島等地的VAST等四家境外紙上公司,於國內金融機構開立OBU(國際金融業務分行)帳戶洗錢。

王昱棠也依陳秀玲指示,將太子集團自海外匯入尼爾公司、臺灣太子公司及和平大苑八家公司的外匯款項,佯裝成借貸、租賃等不實名目,匯入我國或轉匯太子集團位於英國曼島、日本、泰國等地公司,由具有會計專業的鄭巧枚製作不實合約書,讓金融機構外匯結匯申報查證時使用,藉此洗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