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子集團洗錢案…10銀行通報52次 洗錢防制機制失靈

金管會出示最新統計,太子集團十家往來銀行七年來的洗防相關通報共52次。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柬埔寨太子集團被控詐欺,金管會昨在立法院指該集團二○一八年來臺迄今,在十家銀行共有六十個帳戶,銀行曾進行五十二次大額通報、疑似洗錢通報。立委李坤城抨擊,通報多次仍爆發鉅額洗錢案,顯示國家洗錢防制機制失靈。

金管會主委彭金隆表示,上月十四日收到國際通知,十家銀行相關帳戶被凍結,檢查局隔日金檢,檢視銀行是否依規進行大額通報及客戶盡職調查,銀行局已約詢相關銀行,檢視是否善盡反洗錢責任。

立委林思銘指出,太子拿廿三億元買和平大苑豪宅,一間三一○萬元資本額公司從銀行貸款兩億元、三間公司貸款六點五億元,放貸銀行有無問題;彭迴應,貸款資金並非以不動產擔保,而是以大額存單爲抵押擔保,在銀行風控上合規。

金管會銀行局長童政彰受訪說,不只金管會管理金融機構,也包括非金融機構管理,例如有客戶異常買進大額不動產,地政士要通報,由內政部管理,情資送到洗防中心給執法機關運用;金流異常時是否有大額申報、疑似洗錢申報,爲金管會監理重點,但金管會沒有犯罪調查工具。

他說,客戶進來資金不見得是僑外資,一開始以本國人身分進來,之後更換公司負責人,變成僑外資,銀行都有向經濟部查是否符合僑外資資格;這些公司買很多不動產,但開戶以不動產公司名義登記,表明是不動產投資業,資金來自柬埔寨、美國、新加坡等,銀行有審查申請開戶、營業項目與商業登記是否相符。

太子財務長李添女特助劉純妤以十五萬元交保,有輿論質疑輕縱。臺北地方法院昨表示,劉是檢方依職權命具保候傳,並未聲押,法院依法無從介入;社會各界對打擊跨國詐欺犯罪的期待與關切,北院深表理解與尊重。

原在聲押名單的和平大苑總管凃又文,被北院裁定卅萬元交保,臺北地檢署抗告,臺灣高等法院昨裁定駁回確定,指凃並無串證或滅證之虞,且北院的強制處分有相當強制性,可作爲羈押替代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