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某國中生課堂上吸喪屍煙彈 啓動個案輔導+移送少年法院

▲桃園市某國中8年級學生在課堂上吸電子煙,校方通報警方後沒入,結果驗出俗稱「喪屍煙彈」的依託咪酯成分。(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市某國中傳學生課堂施用電子煙,校方獲悉後除立即通報警方,沒入的電子煙查出確實含有二級毒品依託咪酯成分,警方除追查電子煙來源外,因學生情緒出現異常,校方通知家長帶回處理,警方已啓動春暉個案輔導機制,家長則向校方請假一週,後續警方將移送桃園少年法庭審理。

據指稱,學生爲8年級,昨天在課堂上施用電子煙,任課老師發現後隨即進行處置,未料學生當天竟再犯,且其情緒出現異常波動,校方隨即通知家長帶回,並完成校安通報,同時聯絡桃園警方協助。

初步在檢驗沒入的電子煙,煙油驗出二級毒品依託咪酯陽性反應,亦即俗稱「喪屍煙彈」,校方除通報警方協助處理,並將沒入的電子煙煙油部分,送至相關檢驗機關進行二次確認;學生家長隨後向校方請假一週。

市府教育局強調,學校第一時間已完成校安通報,教育局對該學生原班級及目睹學生班級予以輔導,後續針對該學生依輔導管教規定進行懲處。另外,校方也聯絡警察局少年隊,檢驗沒入的電子煙器具,初判煙油呈現「依託咪酯」陽性反應,後續將再送相關機關鑑定,確認陽性後由警察機關函覆教育局啓動春暉個案管制輔導機制。由於依託咪酯爲二級毒品,相關證物將移送桃園少年法院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