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教專職鑑評員額10縣市未足額增置 近9成師認工作量沒減輕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調查,國教署113、114兩年間補助增置100個專職評鑑員額,相較於整體案量仍是杯水車薪。記者許維寧/攝影
爲改善特教老師長期處於教學、鑑定評估等蠟燭兩頭燒的困境,特殊教育法112年修法後,增置專職鑑評員額並提供合理待遇。但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調查,國教署113、114兩年間補助增置100個專職評鑑員額,相較於整體案量仍是杯水車薪。再者,全臺有10縣市、45.5%未依照補助員額增置足額人力,86.9%受訪教師更表示,未感受到評鑑工作量降低。
全教總理事長侯俊良表示,目前依法各地方教育主管機關可自行增置專職的鑑評人員,但目前除了臺北市、桃園市、屏東縣僅三個縣市有依法增置外,9個縣市約、40.9%只依據國教署補助的員額增置,10縣市、45.5%則是根本未依照補助員額增置足額人力,其中臺東縣的專職評鑑人員數更是掛零。
侯俊良指出,調查也發現,特教教師中知道縣市有設置專職評鑑人員者僅58.6%,代表有四成表示不知情;更只有10.9%表示申請過專職鑑評支援;也有86.9%的特教師表示,對鑑評工作量降低感到「無感」,代表多數特教老師依然處於蠟燭兩頭燒的困境。
全教總特教主委鍾正信表示,當年是看到特教老師必須兼做鑑評,形同一邊做鑑定又要一邊教學,有時爲了鑑評還要請公假,影響到學生的受教權才呼籲修法,要求建立專職的鑑定人員加以分工。但國教署近一、兩年來雖補助國立學校跟各縣市達100個專職鑑評員額,目前卻只有桃園市、屏東縣等真正達到目標,可見專職人力在各縣市仍極度不足。
針對專職鑑評人員待遇一項,鍾正信說,法定應有待遇如完成鑑評報告將發給1100元的費用,只要完成報告就要發放,但卻有縣市認,若報告調查發現爲非特教生就不發給,也明顯違背立法意旨。
侯俊良呼籲,中央應與地方討論,「到底是哪裡出了問題。」若地方有需求,應該儘快向中央提出,也讓中央瞭解地方縣市政府的困難爲何,若要中央協助,應由地方提出問題點,而非一直讓問題續留現場、造成第一線人員困擾。
全教總呼籲,教育部跟各地方政府主管機關都應該正視特教生的受教權,讓國內特教鑑評朝專職爲主、兼職爲輔的方向邁進,真正落實分工及友善特教職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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