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母奇景…車庫前劃人行道「幾乎整排違規」 最高可罰1200元

一名網友指出住家車庫前方劃設人行道後,車輛雖仍停放在車庫內,但車頭或車尾明顯突出至人行道標線,疑似違規。交通違規示意圖。 圖/AI生成

臺北市劃設人行道與住家車庫的停車問題再掀討論。一名網友今(14)日在臉書社團「靠北天母幫」貼出照片指出,住家車庫前方劃設人行道後,車輛仍照常停放在車庫內,但車頭或車尾明顯突出至人行道標線,他不禁提出疑問:「人行道劃這樣,車子又停這樣,算違規嗎?」貼文曝光後,引發網友熱議。

不少網友留言「整排都違規」,有人建議原po直接檢舉或通報拖吊,認爲「凸出來就算違規」、「碰到綠色就是停在人行道上」、「車庫不是免死金牌」。停車奇景也讓網友感嘆,明明有自家車庫卻仍侵佔行人空間,「感覺像褲子穿一半」、「那要車庫和鐵卷門幹嘛?」。更有人說:「花那麼多錢買房,在家門口劃人行道,車子出來至少就罰600元,等同每次回家都罰600元。」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只要車輛的任何部位(包括前後保險桿、懸垂部分)佔用人行道或禁止停車標線,即構成違規,與是否停在自家車庫無關。警方認定違規的標準並非僅看車輪,而是依照「車體是否壓線或超出範圍」爲準。

交通法規指出,佔用人行道停車屬於違規行爲,可處新臺幣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若屬臨時停車(未超過3分鐘),則處300元至600元。嚴重影響行人通行的話,警方可直接拖吊,且人行道違停已列入民衆可檢舉項目。

另有網友質疑如此的人行道是否合理,「劃錯邊了?」、「到底誰有決定權劃這些?要劃多寬多長?有跟當地居民討論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