頭城工地挖出疑似「超巨大古沉船」 專家初勘判定是「人造物」
▲▼專家學者現勘頭城鎮一處建築工地挖出的疑古沉船遺蹟木質構件,確認工地範圍並非考古遺址,且後續將展開深入研究木質構件是何物。(圖/宜縣府提供,下同)
記者遊芳男/宜蘭報導
宜蘭縣頭城鎮一處建築工地近日挖出一批木質構件,引發外界關注疑是「古沉船」之物。宜蘭縣政府文化局於12月2日下午接獲通報,迅速採取行動,要求施工廠商立即停工,並通報文化部文化資產局。經多日調查,今(5)日專家學者現勘,確認工地範圍並非考古遺址,但木構件初步判定爲人造物,後續將深入研究木構件是何物。
文化局表示,12月2日接獲通報,第一時間要求施工廠商停止工程,並於次日(3日)聯合縣府建設處及三位專家學者前往現場勘查。初步判斷,現場挖出的木質構件經過加工,但用途不明。文化局隨即要求廠商妥善保管該批木構件,並於12月4日將其移至文化局所屬場域存放。
今日(5日),文化局再次邀請兩位考古遺址專家學者前往工地進行現場勘查。專家指出,工地範圍內未發現史前或歷史時期的考古文化層,確認該地並非考古遺址。文化局強調,施工廠商必須經縣府同意後才能復工,且復工後需委託考古專家進行施工監看。若再挖出疑似遺蹟或人造物,施工必須再次停止。
針對木構件的性質,文化局表示,根據專家今日的初步判斷,該批木構件外型特徵應屬人造物。文化局已計劃委託特殊領域的專業單位進行進一步研究,以釐清其加工方式及用途。
文化局重申,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法》第106條及107條規定,施工或開發行爲中若發現疑似考古遺址,廠商必須立即停工並通知主管機關,違者最高可處新臺幣200萬元罰鍰。縣府呼籲施工單位務必遵守相關規定,確保文化資產的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