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拍3年「強吻猥褻女同學」!6人受害 男大生自曝壓力大下場曝
▲南投男大生偷拍、猥褻,6女受害。(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郭玗潔/南投報導
南投一名許姓男大生不僅偷拍多女、猥褻女室友,還到某國中女廁拍攝少女如廁未遂,共6人受害。許男被告上法院後坦承犯行,自曝因感情挫折、壓力大才偷拍,一審判他犯強制猥褻、非法竊錄他人身體隱私部位等26罪,應執行5年11月,許男上訴並與6名受害人和解,二審法官認爲許男部分罪刑應爲接續一罪,而不是數罪分論並罰,改判許男1年4月,另可易科罰金部分處2年6月。全案還可上訴。
判決指出,許男在2021年12月到2024年12月間,多次在大學公廁、摩鐵、宿舍、教室、不詳地點公廁等地,偷拍同一約會對象裙底、洗澡、如廁與口交畫面,又在租屋處公用浴室、自己套房的浴室內放置微型攝影機,拍攝4名室友如廁、洗澡的性影像,其中一名受害女室友不僅被偷拍,在和許男前往其他朋友住處時,還被許男趁機強吻、撫摸下體,猥褻得逞。
此外,許男還於2025年2月間,前往某國中女廁外等候,見有女學生進廁所,就尾隨到隔壁廁間,拿手機偷拍女學生如廁,因爲被女學生髮現而未遂。
經受害人報案,許男被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等罪起訴。全案審理時,許男坦承全部犯行,表示自己不懂如何拿捏與異性相處的分際,又對自己的不自信、沒安全感,因爲感情不順利導致心理狀態不穩定,影響學業與生活,給自己很大的壓力,或許是不知道如何宣泄壓力或是想逃避壓力,用了錯誤的方式發泄、傷害了他人,被羈押期間他回想一切,覺得非常後悔。
臺中地院審理,法官認爲許男對受害人造成巨大的心理創傷,嚴重影響她們的學業和生活,審酌許男大學休學、家庭經濟等情狀,依他犯非法竊錄他人身體隱私部位、強制猥褻罪,以違反本人意願之方法,使少年被拍攝性影像未遂罪等26罪,合併執行5年11月。
許男再上訴,並和6名女子和解並賠償。二審法官認爲,許男因在同一租屋處,對於同一被害人攝錄,爲同種類侵害行爲之繼續不間斷實行,部分犯行應論爲接續一罪,而不是如一審依數罪分論並罰,另外對國中女學生偷拍未遂,應改以犯拍攝少年性影像未遂罪論罪,另考量他和受害女子和解並賠償等情,不得易科罰金部分改判1年4月,可易科罰金部分處2年6月。全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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