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斯公司會計半年私吞116萬 坦承犯行並調解獲判緩刑
莊姓女子在新北市淡水區某瓦斯公司擔任會計,藉職務機會侵佔該公司現金116萬餘元,業者發現後報警提告,士林地院近日審結依業務侵佔罪判莊女徒刑6月、緩刑3年。
檢警調查,莊女2021年10月至2024年12月間在瓦斯公司擔任會計,負責保管公司現金貨款、付帳、提款、匯款等工作,卻在2024年5月20日至11月1日間,藉職務機會陸續將代保管的116萬8271元侵佔入己,程姓業主發現款項短缺後報警提告。
事件曝光,莊女坦承犯行,士林地檢清查相關筆錄、金流紀錄後依法起訴。士林地院認定,莊女涉犯業務侵佔罪,考量其此前無刑案前科,犯後坦承不諱,已與業者達成調解並依約支付36萬6271元,已見悔意等,以簡易判決處刑徒刑6月、緩刑3年,未扣案犯罪所得80萬2000元沒收。
士林地方法院。記者李隆揆/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