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送專法預告 最高罰50萬
勞動部昨(21)日預告《外送員權益保障及外送平臺管理法》草案,就外送平臺業者與外送員、消費者、合作商家間之四方權利義務關係予以規範。根據院版外送專法明定,違者最高罰鍰50萬元,將公佈公司及業者名字。預告期七天後,將送行政院審查。
各界關注的是,專法明定外送員每筆訂單報酬不得低於交通部所定基本運價所覈算之運費,且每筆訂單外送服務期間所換算之每小時基本報酬,不得低於每小時最低工資之1.25倍。
部版外送專法有關罰則主要有六項:
一、強迫外送員接單,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
二、外送員違反交通規定,平臺業者應通知外送員完成運送安全講習;完成講習前,平臺業者不得迫使其跑外送。違者由交通主管機關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
三、外送員死亡或重傷住院,平臺業者應於八小時內通報當地勞動檢查機構,並於事後實施事故調查。違者由主管機關處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四、外送平臺業者拒絕、規避或妨礙主管機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監督、檢查及調閱紀錄者,處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五、外送平臺業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由主管機關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平臺業者應於外送服務契約成立後七日內,提供書面或電子契約予外送員收執、平臺業者對新加入之外送員,應提供一定時數之職業安全衛生、交通安全、食品衛生安全及其他必要之教育訓練等。
六、外送平臺業者對新加入之外送員,應提供一定時數之職業安全衛生、交通安全、食品衛生安全及其他必要之教育訓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