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大陸涉偷查個資案 同案2被告:王從未指示查個資

藝人王大陸涉偷查個資案昨再度開庭,王大陸面對媒體不發一語。記者潘俊宏/攝影

藝人王大陸涉偷查個資案昨再度開庭,新北地方法院傳喚同案被告車商小開遊翔閔、四海幫海英堂主陳子俊及已退休的市刑大林姓小隊長作證。遊、陳二人供稱,陳受託追債會將進度回報給遊,遊再轉傳至他與王大陸、王女友闕沐軒三人羣組中,但王、闕二人從未指示查出對方個資。

昨天出庭還包括王、闕、臺北市刑大偵三隊前代理隊長劉居榮。合議庭釐清重點包括,遊帶王至市刑大向劉報案,劉吩咐林製作筆錄及查辦詳細經過,及王、闕、遊、陳四人追討債務分工。

林姓小隊長供稱,當時遊翔閔帶王大陸至市刑大找劉居榮,稱疑似被騙錢,劉叫他向王瞭解案情及製作筆錄,並透露是「長官交代」,之後便將自警政知識聯網中智慧分析決策支援系統查得的閃兵集團首腦陳志明個資,傳給他填入筆錄。過程他發現王大陸匯款對象其實是陳男親兄弟,將陳家兄弟做成指認表供王指認。

四人分工部分,王曾與闕、遊二人創立「失去的!一定要拿回來!」羣組,交換委託陳子俊討債的情資和進度;遊、陳隔離訊問時表示,陳一有相關進度就會傳訊息給遊,遊收到後理所當然認爲應向王、闕回報。

二人表示,王、闕從未主動下任何指示和表示意見,也不曾要求回報和查出陳志明與潘姓男子個資。王、闕律師強調,當初遊男因無闕女聯絡方式,才由王大陸先創設一個羣組,所有個資均是陳子俊提供,遊再轉傳到三人羣組,王、闕並無違反個資法犯意聯絡。

遊翔閔另證稱,當初報案前曾先找臺北市議員楊植鬥請市刑大大隊長關心此案,報案時劉還認爲不需驚動長官。事後劉查出陳志明身分,曾傳訊給遊表示「沒給你漏氣」、「專業吧」等語,要遊幫忙爲自己美言。

楊植鬥昨證實確實曾接獲陳情,因王大陸覺得被詐騙很丟臉,怕案情泄漏被寫成新聞,他認爲有理由致電市刑大保障被害人隱私,要求一切合法合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