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大陸偷查個資案 車商小開證稱曾找楊植鬥請北市刑大隊長關心此案

藝人王大陸偷查個資案今新北地方法院再度開庭,合議庭爲釐清案情,傳喚同案被告車商小開遊翔閔作證。遊男供稱,當初替王向臺北市刑大偵三隊前代理隊長劉居榮報案前,曾找臺北市議員楊植鬥請市刑大大隊長多關心此案,爲此劉員事後還吹噓自身專業,要遊向「楊老闆」和「老闆」好好美言幾句。

今天出庭被告包括王大陸、其直播主女友闕沐軒及劉居榮3人,合議庭另傳喚同案被告遊男、四海幫海英堂主陳子俊,以及臺北市刑大前林姓小隊長以證人身分到庭隔離訊問及交互詰問。

合議庭今天的重點之一,在於釐清當初王大陸透過遊翔閔,以遭詐騙360萬元爲由,直奔北市刑大向劉居榮報案的經過。因當時劉交代現已退休的林姓小隊長製作筆錄,並將自警政知識聯網查得的閃兵集團首腦陳志明相關個資傳給林填入筆錄,因此傳喚林還原當時經過。

遊翔閔作證時還透露,當初找上劉居榮報案前,曾透過楊植鬥向市刑大大隊長表示關心,事後劉居榮幫王大陸查出陳志明身分後,還曾傳訊給遊吹噓邀功表示「沒給你漏氣」、「專業吧」、「你應該很有面子」等語,還要遊男幫忙「叫楊老闆要記得跟老闆說」。

至於遊、陳2人部分,則是要了解王大陸、闕沐軒在全案中的角色。由於王曾與闕、遊2人創立「失去的!一定要拿回來!」羣組,交換委託陳子俊代爲討債的情資,但遊、陳在隔離訊問時,都表示陳有相關進度就會傳訊息給遊,遊收到後理所當然地以爲要回報給王、闕2人。

但2人也供稱,王、闕從未主動下任何指示、表示意見或要求回報和查出陳志明和潘姓男子個資。王、闕律師爲此強調,當初遊男因無闕女聯絡方式,才由王大陸拉一個羣組,所有個資均是陳子俊提供,再由遊翔閔轉傳到羣組,因此並無違反個資法的犯意聯絡。

藝人王大陸偷查個資案今新北地方法院再度開庭。記者潘俊宏/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