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夢麟酒駕遭起訴!本人認了「太逞強」喝完威士忌開車懊惱:我已72歲
王夢麟。圖/本報資料照
資深歌手王夢麟上月29日清晨酒駕,他在臺北市內湖區康樂街駕駛自小客車時,不慎撞擊路邊清潔隊的手推車與路燈杆,警方到場實施酒測後,其呼氣酒測值高達 0.73,隨即被移送法辦,士林地檢署訊後裁定新臺幣2萬元交保。而今(16)日士林地檢署偵結,依公共危險罪將他起訴,並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對此,王夢麟接受本報電訪,先表示「起訴了?電視上報的是嗎?好,沒關係,平常心,本來就應該被起訴,做了就做了,該怎麼處理就怎麼處理,本身就是事實。」
他也檢討:「我是逞強,我現在72歲了,胃裡的酒精轉換(新陳代謝)都弱下來了,我還以爲我是4、50歲,我們3個人喝一瓶威士忌,到早上7、8點多才起來開車,掃地的推車剛好比較出來一點,我就撞上了,速度也不快,我時速30幾公里。」
※ 提醒您:禁止酒駕 飲酒過量有礙健康
王夢麟。圖/聯合報系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