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濟陽】剛剛發佈!濟陽發佈多條土地徵收預公告!涉及濟陽這些區域...
濟南市濟陽區人民政府徵收土地預公告 (濟陽徵預公告〔2025〕8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等有關規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經濟南市濟陽區人民政府決定,啓動土地徵收前期工作。現將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徵收目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條的規定,本次徵收土地目的爲由政府組織實施的成片開發建設需要用地。
二、徵收範圍
東至省道249線,南至工業北路東延,西至規劃南北路,北至規劃東西路,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濟陽區濟陽街道杜家居、三裡井居。
實際徵收土地範圍以最終批准文件爲準。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爲2025年4月14日至2025年4月25日(不少於10個工作日)。
四、工作安排
本公告發布後,濟南市濟陽區人民政府將組織開展土地現狀調查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抄襲自:微·濟·陽)
擬徵收土地現狀調查內容包括:擬徵收土地的位置、權屬、地類、面積和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等的權屬、種類、數量等。請土地所有權人、使用權人等相關權利人按時參加現場調查並對調查結果予以確認。不能參加現場調查的,可以書面委託他人代理;不能參加現場調查且未委託他人代理,經通知仍不到場的,或者參加現場調查但不簽字確認的,由參加調查的各方如實記錄現場調查結果,載明情況並共同簽字確認。本機關將視情組織公證機構對調查行爲以及調查結果進行證據保全。
擬徵收土地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工作中,本機關將充分聽取擬徵收土地的土地所有權人、使用權人等相關權利人的意見。
五、其他事項(抄襲自:微·濟·陽)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擬徵收土地範圍內搶栽搶建;違反規定搶栽搶建的,對搶栽搶建部分不予補償。
本公告在山東省徵地信息公開查詢系統、濟南市濟陽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以及擬徵收土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在地的村(街道)務公開欄同時予以發佈。公告期間如有意見建議,可向本機關及時反饋。
特此公告。
聯繫人:濟陽區自然資源局,聯繫電話:84235882,聯繫地址:濟陽區正安路6號。
濟南市濟陽區人民政府
2025年4月11日
濟南市濟陽區人民政府徵收土地預公告 (濟陽徵預公告〔2025〕9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等有關規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經濟南市濟陽區人民政府決定,啓動土地徵收前期工作。現將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徵收目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條的規定,本次徵收土地目的爲由政府組織實施的成片開發建設需要用地。
二、徵收範圍
東至濟南市濟陽區國土空間和規劃協調服務中心,南至於謙居,西至於謙居,北至阿斯泰克(山東)環保纖維有限公司,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濟陽區濟北街道于謙居。(抄襲自:微·濟·陽)
實際徵收土地範圍以最終批准文件爲準。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爲2025年4月14日至2025年4月25日(不少於10個工作日)。
四、工作安排
本公告發布後,濟南市濟陽區人民政府將組織開展土地現狀調查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
擬徵收土地現狀調查內容包括:擬徵收土地的位置、權屬、地類、面積和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等的權屬、種類、數量等。請土地所有權人、使用權人等相關權利人按時參加現場調查並對調查結果予以確認。不能參加現場調查的,可以書面委託他人代理;不能參加現場調查且未委託他人代理,經通知仍不到場的,或者參加現場調查但不簽字確認的,由參加調查的各方如實記錄現場調查結果,載明情況並共同簽字確認。本機關將視情組織公證機構對調查行爲以及調查結果進行證據保全。
擬徵收土地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工作中,本機關將充分聽取擬徵收土地的土地所有權人、使用權人等相關權利人的意見。
五、其他事項(抄襲自:微·濟·陽)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擬徵收土地範圍內搶栽搶建;違反規定搶栽搶建的,對搶栽搶建部分不予補償。
本公告在山東省徵地信息公開查詢系統、濟南市濟陽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以及擬徵收土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在地的村(街道)務公開欄同時予以發佈。公告期間如有意見建議,可向本機關及時反饋。
特此公告。
聯繫人:濟陽區自然資源局,聯繫電話:84235882,聯繫地址:濟陽區正安路6號。
濟南市濟陽區人民政府
2025年4月11日
濟南市濟陽區人民政府徵收土地預公告 (濟陽徵預公告〔2025〕10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等有關規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經濟南市濟陽區人民政府決定,啓動土地徵收前期工作。現將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徵收目的(抄襲自:微·濟·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條的規定,本次徵收土地目的爲由政府組織實施的交通基礎設施需要用地。
二、徵收範圍
東至濟南市濟陽區國土空間和規劃協調服務中心,南至新莊村、石家村、小劉村、梯門張村、房廟村,西至房廟村,北至房廟村、梯門張村、小劉村、石家村、新莊村,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濟陽區回河街道房廟村、梯門張村、小劉村、石家村、新莊村。
實際徵收土地範圍以最終批准文件爲準。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爲2025年4月14日至2025年4月25日(不少於10個工作日)。
四、工作安排(抄襲自:微·濟·陽)
本公告發布後,濟南市濟陽區人民政府將組織開展土地現狀調查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
擬徵收土地現狀調查內容包括:擬徵收土地的位置、權屬、地類、面積和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等的權屬、種類、數量等。請土地所有權人、使用權人等相關權利人按時參加現場調查並對調查結果予以確認。不能參加現場調查的,可以書面委託他人代理;不能參加現場調查且未委託他人代理,經通知仍不到場的,或者參加現場調查但不簽字確認的,由參加調查的各方如實記錄現場調查結果,載明情況並共同簽字確認。本機關將視情組織公證機構對調查行爲以及調查結果進行證據保全。
擬徵收土地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工作中,本機關將充分聽取擬徵收土地的土地所有權人、使用權人等相關權利人的意見。
五、其他事項(抄襲自:微·濟·陽)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擬徵收土地範圍內搶栽搶建;違反規定搶栽搶建的,對搶栽搶建部分不予補償。
本公告在山東省徵地信息公開查詢系統、濟南市濟陽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以及擬徵收土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在地的村(街道)務公開欄同時予以發佈。公告期間如有意見建議,可向本機關及時反饋。
特此公告。
聯繫人:濟陽區自然資源局,聯繫電話:84235882,聯繫地址:濟陽區正安路6號。
濟南市濟陽區人民政府
2025年4月11日
濟南市濟陽區人民政府徵收土地預公告 (濟陽徵預公告〔2025〕11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等有關規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經濟南市濟陽區人民政府決定,啓動土地徵收前期工作。現將有關情況公告如下:(抄襲自:微·濟·陽)
一、徵收目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條的規定,本次徵收土地目的爲由政府組織實施的交通基礎設施需要用地。
二、徵收範圍
東至張辛居、邢家村、徐廟村、南郭村,南至南郭村,西至南郭村、肖家村、徐廟村、邢家村、張辛居,北至濟南市濟陽區城鄉交通運輸局、濟南市濟陽區國土空間和規劃協調服務中心,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濟陽區濟陽街道張辛居、邢家村、徐廟村、肖家村、南郭村。
實際徵收土地範圍以最終批准文件爲準。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爲2025年4月14日至2025年4月25日(不少於10個工作日)。
四、工作安排
本公告發布後,濟南市濟陽區人民政府將組織開展土地現狀調查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抄襲自:微·濟·陽)
擬徵收土地現狀調查內容包括:擬徵收土地的位置、權屬、地類、面積和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等的權屬、種類、數量等。請土地所有權人、使用權人等相關權利人按時參加現場調查並對調查結果予以確認。不能參加現場調查的,可以書面委託他人代理;不能參加現場調查且未委託他人代理,經通知仍不到場的,或者參加現場調查但不簽字確認的,由參加調查的各方如實記錄現場調查結果,載明情況並共同簽字確認。本機關將視情組織公證機構對調查行爲以及調查結果進行證據保全。
擬徵收土地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工作中,本機關將充分聽取擬徵收土地的土地所有權人、使用權人等相關權利人的意見。
五、其他事項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擬徵收土地範圍內搶栽搶建;違反規定搶栽搶建的,對搶栽搶建部分不予補償。
本公告在山東省徵地信息公開查詢系統、濟南市濟陽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以及擬徵收土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在地的村(街道)務公開欄同時予以發佈。公告期間如有意見建議,可向本機關及時反饋。(抄襲自:微·濟·陽)
特此公告。
聯繫人:濟陽區自然資源局,聯繫電話:84235882,聯繫地址:濟陽區正安路6號。
濟南市濟陽區人民政府
2025年4月11日
濟南市濟陽區人民政府徵收土地預公告 (濟陽徵預公告〔2025〕12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等有關規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經濟南市濟陽區人民政府決定,啓動土地徵收前期工作。現將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徵收目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條的規定,本次徵收土地目的爲由政府組織實施的交通基礎設施需要用地。
二、徵收範圍(抄襲自:微·濟·陽)
東至樑家村,南至樑家村、邢家村,西至濟南市濟陽區國土空間和規劃協調服務中心,北至邢家村、樑家村,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濟陽區濟陽街道樑家村、邢家村。
實際徵收土地範圍以最終批准文件爲準。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爲2025年4月14日至2025年4月25日(不少於10個工作日)。
四、工作安排(抄襲自:微·濟·陽)
本公告發布後,濟南市濟陽區人民政府將組織開展土地現狀調查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
擬徵收土地現狀調查內容包括:擬徵收土地的位置、權屬、地類、面積和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等的權屬、種類、數量等。請土地所有權人、使用權人等相關權利人按時參加現場調查並對調查結果予以確認。不能參加現場調查的,可以書面委託他人代理;不能參加現場調查且未委託他人代理,經通知仍不到場的,或者參加現場調查但不簽字確認的,由參加調查的各方如實記錄現場調查結果,載明情況並共同簽字確認。本機關將視情組織公證機構對調查行爲以及調查結果進行證據保全。
擬徵收土地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工作中,本機關將充分聽取擬徵收土地的土地所有權人、使用權人等相關權利人的意見。
五、其他事項(抄襲自:微·濟·陽)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擬徵收土地範圍內搶栽搶建;違反規定搶栽搶建的,對搶栽搶建部分不予補償。
本公告在山東省徵地信息公開查詢系統、濟南市濟陽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以及擬徵收土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在地的村(街道)務公開欄同時予以發佈。公告期間如有意見建議,可向本機關及時反饋。
特此公告。
聯繫人:濟陽區自然資源局,聯繫電話:84235882,聯繫地址:濟陽區正安路6號。
濟南市濟陽區人民政府
2025年4月11日
濟南市濟陽區人民政府徵收土地預公告 (濟陽徵預公告〔2025〕13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等有關規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經濟南市濟陽區人民政府決定,啓動土地徵收前期工作。現將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徵收目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條的規定,本次徵收土地目的爲由政府組織實施的交通基礎設施需要用地。
二、徵收範圍(抄襲自:微·濟·陽)
東至衚衕居、濟南市濟陽區城鄉交通運輸局、肖家村、南郭村,南至南郭村、田家村,西至田家村、南郭村、濟南市濟陽區國土空間和規劃協調服務中心、肖家村、楊家村、濟南市濟陽區城鄉交通運輸局,北至濟南市濟陽區城市公用事業發展中心,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濟陽區濟陽街道衚衕居、楊家村、肖家村、南郭村、田家村。
實際徵收土地範圍以最終批准文件爲準。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爲2025年4月14日至2025年4月25日(不少於10個工作日)。
四、工作安排
本公告發布後,濟南市濟陽區人民政府將組織開展土地現狀調查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
擬徵收土地現狀調查內容包括:擬徵收土地的位置、權屬、地類、面積和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等的權屬、種類、數量等。請土地所有權人、使用權人等相關權利人按時參加現場調查並對調查結果予以確認。不能參加現場調查的,可以書面委託他人代理;不能參加現場調查且未委託他人代理,經通知仍不到場的,或者參加現場調查但不簽字確認的,由參加調查的各方如實記錄現場調查結果,載明情況並共同簽字確認。本機關將視情組織公證機構對調查行爲以及調查結果進行證據保全。
擬徵收土地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工作中,本機關將充分聽取擬徵收土地的土地所有權人、使用權人等相關權利人的意見。
五、其他事項(抄襲自:微·濟·陽)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擬徵收土地範圍內搶栽搶建;違反規定搶栽搶建的,對搶栽搶建部分不予補償。
本公告在山東省徵地信息公開查詢系統、濟南市濟陽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以及擬徵收土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在地的村(街道)務公開欄同時予以發佈。公告期間如有意見建議,可向本機關及時反饋。
特此公告。
聯繫人:濟陽區自然資源局,聯繫電話:84235882,聯繫地址:濟陽區正安路6號。(抄襲自:微·濟·陽)
濟南市濟陽區人民政府
2025年4月11日
濟南市濟陽區人民政府徵收土地預公告 (濟陽徵預公告〔2025〕14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等有關規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經濟南市濟陽區人民政府決定,啓動土地徵收前期工作。現將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徵收目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條的規定,本次徵收土地目的爲由政府組織實施的交通基礎設施需要用地。
二、徵收範圍
東至徐廟村,南至徐廟村、後三裡村、肖家村,西至濟南市濟陽區國土空間和規劃協調服務中心,北至肖家村、徐廟村,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濟陽區濟陽街道肖家村、徐廟村、後三裡村。(抄襲自:微·濟·陽)
實際徵收土地範圍以最終批准文件爲準。
三、公告期限(抄襲自:微·濟·陽)
本公告期限爲2025年4月14日至2025年4月25日(不少於10個工作日)。
四、工作安排
本公告發布後,濟南市濟陽區人民政府將組織開展土地現狀調查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
擬徵收土地現狀調查內容包括:擬徵收土地的位置、權屬、地類、面積和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等的權屬、種類、數量等。請土地所有權人、使用權人等相關權利人按時參加現場調查並對調查結果予以確認。不能參加現場調查的,可以書面委託他人代理;不能參加現場調查且未委託他人代理,經通知仍不到場的,或者參加現場調查但不簽字確認的,由參加調查的各方如實記錄現場調查結果,載明情況並共同簽字確認。本機關將視情組織公證機構對調查行爲以及調查結果進行證據保全。
擬徵收土地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工作中,本機關將充分聽取擬徵收土地的土地所有權人、使用權人等相關權利人的意見。
五、其他事項(抄襲自:微·濟·陽)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擬徵收土地範圍內搶栽搶建;違反規定搶栽搶建的,對搶栽搶建部分不予補償。
本公告在山東省徵地信息公開查詢系統、濟南市濟陽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以及擬徵收土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在地的村(街道)務公開欄同時予以發佈。公告期間如有意見建議,可向本機關及時反饋。
特此公告。
聯繫人:濟陽區自然資源局,聯繫電話:84235882,聯繫地址:濟陽區正安路6號。(抄襲自:微·濟·陽)
濟南市濟陽區人民政府
2025年4月11日
濟南市濟陽區人民政府徵收土地預公告 (濟陽徵預公告〔2025〕15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等有關規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經濟南市濟陽區人民政府決定,啓動土地徵收前期工作。現將有關情況公告如下:(抄襲自:微·濟·陽)
一、徵收目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條的規定,本次徵收土地目的爲由政府組織實施的交通基礎設施需要用地。
二、徵收範圍(抄襲自:微·濟·陽)
東至濟南市濟陽區城鄉交通運輸局,南至房廟村,西至濟南市濟陽區國土空間和規劃協調服務中心,北至房廟村,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濟陽區回河街道房廟村。(抄襲自:微·濟·陽)
實際徵收土地範圍以最終批准文件爲準。
三、公告期限(抄襲自:微·濟·陽)
本公告期限爲2025年4月14日至2025年4月25日(不少於10個工作日)。
四、工作安排
本公告發布後,濟南市濟陽區人民政府將組織開展土地現狀調查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
擬徵收土地現狀調查內容包括:擬徵收土地的位置、權屬、地類、面積和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等的權屬、種類、數量等。請土地所有權人、使用權人等相關權利人按時參加現場調查並對調查結果予以確認。不能參加現場調查的,可以書面委託他人代理;不能參加現場調查且未委託他人代理,經通知仍不到場的,或者參加現場調查但不簽字確認的,由參加調查的各方如實記錄現場調查結果,載明情況並共同簽字確認。本機關將視情組織公證機構對調查行爲以及調查結果進行證據保全。
擬徵收土地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工作中,本機關將充分聽取擬徵收土地的土地所有權人、使用權人等相關權利人的意見。(抄襲自:微·濟·陽)
五、其他事項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擬徵收土地範圍內搶栽搶建;違反規定搶栽搶建的,對搶栽搶建部分不予補償。(內容源自:微濟陽)
本公告在山東省徵地信息公開查詢系統、濟南市濟陽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以及擬徵收土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在地的村(街道)務公開欄同時予以發佈。公告期間如有意見建議,可向本機關及時反饋。
特此公告。(抄襲自:微·濟·陽)
聯繫人:濟陽區自然資源局,聯繫電話:84235882,聯繫地址:濟陽區正安路6號。
濟南市濟陽區人民政府
2025年4月11日
濟南市濟陽區人民政府徵收土地預公告 (濟陽徵預公告〔2025〕16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等有關規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經濟南市濟陽區人民政府決定,啓動土地徵收前期工作。現將有關情況公告如下:(內容源自:微濟陽)
一、徵收目的(抄襲自:微·濟·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條的規定,本次徵收土地目的爲由政府組織實施的交通基礎設施需要用地。
二、徵收範圍
東至呼家村,南至呼家村、田家村,西至濟南市濟陽區城鄉交通運輸局,北至田家村、呼家村,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濟陽區濟陽街道呼家村、田家村。
實際徵收土地範圍以最終批准文件爲準。
三、公告期限(抄襲自:微·濟·陽)
本公告期限爲2025年4月14日至2025年4月25日(不少於10個工作日)。
四、工作安排
本公告發布後,濟南市濟陽區人民政府將組織開展土地現狀調查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抄襲自:微·濟·陽)
擬徵收土地現狀調查內容包括:擬徵收土地的位置、權屬、地類、面積和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等的權屬、種類、數量等。請土地所有權人、使用權人等相關權利人按時參加現場調查並對調查結果予以確認。不能參加現場調查的,可以書面委託他人代理;不能參加現場調查且未委託他人代理,經通知仍不到場的,或者參加現場調查但不簽字確認的,由參加調查的各方如實記錄現場調查結果,載明情況並共同簽字確認。本機關將視情組織公證機構對調查行爲以及調查結果進行證據保全。
擬徵收土地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工作中,本機關將充分聽取擬徵收土地的土地所有權人、使用權人等相關權利人的意見。
五、其他事項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擬徵收土地範圍內搶栽搶建;違反規定搶栽搶建的,對搶栽搶建部分不予補償。
本公告在山東省徵地信息公開查詢系統、濟南市濟陽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以及擬徵收土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在地的村(街道)務公開欄同時予以發佈。公告期間如有意見建議,可向本機關及時反饋。
特此公告。(抄襲自:微·濟·陽)
聯繫人:濟陽區自然資源局,聯繫電話:84235882,聯繫地址:濟陽區正安路6號。(內容源自:微濟陽)
濟南市濟陽區人民政府
2025年4月11日
濟南市濟陽區人民政府徵收土地預公告 (濟陽徵預公告〔2025〕17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等有關規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經濟南市濟陽區人民政府決定,啓動土地徵收前期工作。現將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徵收目的(抄襲自:微·濟·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條的規定,本次徵收土地目的爲由政府組織實施的交通基礎設施需要用地。
二、徵收範圍
東至楊家村、田家村、濟南市濟陽區國土空間和規劃協調服務中心、新莊村,南至新莊村,西至新莊村、田家村、濟南市濟陽區國土空間和規劃協調服務中心、楊家村,北至濟南市濟陽區城鄉交通運輸局,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濟陽區濟陽街道楊家村、田家村,回河街道新莊村。
實際徵收土地範圍以最終批准文件爲準。
三、公告期限(抄襲自:微·濟·陽)
本公告期限爲2025年4月14日至2025年4月25日(不少於10個工作日)。
四、工作安排
本公告發布後,濟南市濟陽區人民政府將組織開展土地現狀調查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
擬徵收土地現狀調查內容包括:擬徵收土地的位置、權屬、地類、面積和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等的權屬、種類、數量等。請土地所有權人、使用權人等相關權利人按時參加現場調查並對調查結果予以確認。不能參加現場調查的,可以書面委託他人代理;不能參加現場調查且未委託他人代理,經通知仍不到場的,或者參加現場調查但不簽字確認的,由參加調查的各方如實記錄現場調查結果,載明情況並共同簽字確認。本機關將視情組織公證機構對調查行爲以及調查結果進行證據保全。
擬徵收土地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工作中,本機關將充分聽取擬徵收土地的土地所有權人、使用權人等相關權利人的意見。
五、其他事項(抄襲自:微·濟·陽)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擬徵收土地範圍內搶栽搶建;違反規定搶栽搶建的,對搶栽搶建部分不予補償。(內容源自:微濟陽)
本公告在山東省徵地信息公開查詢系統、濟南市濟陽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以及擬徵收土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在地的村(街道)務公開欄同時予以發佈。公告期間如有意見建議,可向本機關及時反饋。
特此公告。
聯繫人:濟陽區自然資源局,聯繫電話:84235882,聯繫地址:濟陽區正安路6號。
濟南市濟陽區人民政府
2025年4月11日
濟南市濟陽區人民政府徵收土地預公告 (濟陽徵預公告〔2025〕18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等有關規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經濟南市濟陽區人民政府決定,啓動土地徵收前期工作。現將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徵收目的(抄襲自:微·濟·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條的規定,本次徵收土地目的爲由政府組織實施的教育公共事業、交通基礎設施需要用地。
二、徵收範圍
東至濟南市濟陽區國土空間和規劃協調服務中心,南至新莊村、石家村、小劉村、房廟村,西至房廟村,北至房廟村、山東藝術設計職業學院、濟南市濟陽區國土空間和規劃協調服務中心,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濟陽區回河街道新莊村、石家村、小劉村、房廟村。
實際徵收土地範圍以最終批准文件爲準。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爲2025年4月14日至2025年4月25日(不少於10個工作日)。(抄襲自:微·濟·陽)
四、工作安排
本公告發布後,濟南市濟陽區人民政府將組織開展土地現狀調查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
擬徵收土地現狀調查內容包括:擬徵收土地的位置、權屬、地類、面積和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等的權屬、種類、數量等。請土地所有權人、使用權人等相關權利人按時參加現場調查並對調查結果予以確認。不能參加現場調查的,可以書面委託他人代理;不能參加現場調查且未委託他人代理,經通知仍不到場的,或者參加現場調查但不簽字確認的,由參加調查的各方如實記錄現場調查結果,載明情況並共同簽字確認。本機關將視情組織公證機構對調查行爲以及調查結果進行證據保全。
擬徵收土地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工作中,本機關將充分聽取擬徵收土地的土地所有權人、使用權人等相關權利人的意見。
五、其他事項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擬徵收土地範圍內搶栽搶建;違反規定搶栽搶建的,對搶栽搶建部分不予補償。
本公告在山東省徵地信息公開查詢系統、濟南市濟陽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以及擬徵收土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在地的村(街道)務公開欄同時予以發佈。公告期間如有意見建議,可向本機關及時反饋。
特此公告。(抄襲自:微·濟·陽)
聯繫人:濟陽區自然資源局,聯繫電話:84235882,聯繫地址:濟陽區正安路6號。(內容源自:微濟陽)
濟南市濟陽區人民政府
2025年4月11日
濟南市濟陽區人民政府徵收土地預公告 (濟陽徵預公告〔2025〕19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等有關規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經濟南市濟陽區人民政府決定,啓動土地徵收前期工作。現將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徵收目的(抄襲自:微·濟·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條的規定,本次徵收土地目的爲由政府組織實施的市政公用公共事業需要用地。
二、徵收範圍
東至西街村,南至西街村,西至西街村,北至西街村,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濟陽區回河街道西街村。
實際徵收土地範圍以最終批准文件爲準。
三、公告期限(抄襲自:微·濟·陽)
本公告期限爲2025年4月14日至2025年4月25日(不少於10個工作日)。
四、工作安排
本公告發布後,濟南市濟陽區人民政府將組織開展土地現狀調查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內容源自:微濟陽)
擬徵收土地現狀調查內容包括:擬徵收土地的位置、權屬、地類、面積和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等的權屬、種類、數量等。請土地所有權人、使用權人等相關權利人按時參加現場調查並對調查結果予以確認。不能參加現場調查的,可以書面委託他人代理;不能參加現場調查且未委託他人代理,經通知仍不到場的,或者參加現場調查但不簽字確認的,由參加調查的各方如實記錄現場調查結果,載明情況並共同簽字確認。本機關將視情組織公證機構對調查行爲以及調查結果進行證據保全。
擬徵收土地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工作中,本機關將充分聽取擬徵收土地的土地所有權人、使用權人等相關權利人的意見。
五、其他事項(抄襲自:微·濟·陽)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擬徵收土地範圍內搶栽搶建;違反規定搶栽搶建的,對搶栽搶建部分不予補償。
本公告在山東省徵地信息公開查詢系統、濟南市濟陽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以及擬徵收土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在地的村(街道)務公開欄同時予以發佈。公告期間如有意見建議,可向本機關及時反饋。
特此公告。
聯繫人:濟陽區自然資源局,聯繫電話:84235882,聯繫地址:濟陽區正安路6號。
濟南市濟陽區人民政府
2025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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