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資產保護政策透明 苗栗審議會開放民衆旁聽

苗栗文化資產審議會12月19日於文化觀光局1樓開放民衆旁聽,共審議9案,包括天福宮、造橋車站及苑裡聖教會,報名截止至12月18日。(呂麗甄攝)

爲達全民參與公共政策討論及透明化目標,苗栗縣政府將於12月19日舉行第114年第2次古蹟及歷史建築審議會,開放民衆旁聽,審議案件共9案,包括天福宮、造橋車站及苑裡聖教會等重要文化資產。旁聽申請即日起至12月18日止。

縣府表示,第114年第2次古蹟及歷史建築審議會將於12月19日開放民衆旁聽,依文化部「文化資產審議會組織及運作辦法第11條」辦理。旁聽制度自106年起,每次審議會均可報名參加,僅限委員決議前階段。民衆可事先申請發言,每人3分鐘;決議階段僅限委員參與,旁聽僅提供民衆表達意見的管道,不影響委員決策自由。會議中禁止攜帶危險物品及錄音錄影,並須維持秩序。

本次審議案件共9案,涵蓋列冊追蹤、歷史建築改善計劃及指定古蹟或登錄,包括苑裡聖教會教堂、大湖鄉南湖警察官吏派出所、林務局南莊大同路宿舍改善計劃、獅潭鄉和漢折衷式街屋、西湖鄉天福宮、造橋火車站及造橋車站暨鐵道宿舍羣、銅鑼車站、關刀山大地震紀念碑羣及獅潭百壽盛興糯米橋。

文觀局長林彥甫表示,縣府長期保護文化資產,如房裡蔡泉盛號、魚藤坪斷橋等,結合文化資產保存與地方空間治理,整合文史與科技,重現土地與人民歷史記憶,發揚在地文化。開放旁聽可促進文化資產保留及修復,激發公民保存意識,打造公開透明的政府,落實民主參與。

縣長鍾東錦指出,文化資產具有歷史、藝術、文學及科學價值,是傳遞地方文化的重要媒介。縣府多年來已指定/登錄國定古蹟1件、縣定古蹟17件、歷史建築63件、史蹟1處、文化景觀4處及一般古物21件。他表示,文化資產需與時俱進,兼顧保存與創新,滿足文化觀光及生活體驗。

縣府提醒,旁聽申請至12月18日止,詳情請參閱苗栗縣政府文化觀光局網站,或洽文化資產科王先生037-352961轉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