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差別攻擊事件屬「意外傷害事故」 理賠申請需注意四大事項

保險示意圖。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針對上週臺北車站及中山捷運站「無差別攻擊事件」,壽險業者表示,該事件不屬於恐怖攻擊事件,故保險公司迴歸保單條款約定之「意外傷害事故」來認定理賠。受害民衆若已保意外險,其理賠申請需注意四大事項。

1. 儘快通知保險公司。發生事故後,應立即通報保險公司,並提供相關資訊,以利迅速啓動理賠流程。

2. 身故或醫療相關文件及事故證明。理賠申請的核心文件,包括:死亡證明書(身故理賠)、診斷證明書及醫療費用收據與明細表(醫療理賠),以及相關事故證明文件。

3. 出險證明與目擊者聲明。須有當事人爲受害者之證明文件,如:現場照片、新聞報導、證人證詞等佐證。

4. 身分與保單資料。包括當事人身分證明、保單以及受益人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