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車工無照酒駕撞死醫大生肇逃判10年 死者父喊判太輕

吳姓洗車工(中)三月酒駕撞死陳姓醫大生,臺中地方法院國民法庭昨判他十年徒刑;死者家屬無法接受。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苗栗吳姓男子今年三月無照酒駕,開車撞死陳姓醫學男大生後逃逸;吳長期無照開車,事發前累積十五件交通違規十七萬元罰鍰未繳,且有酒駕前科,臺中地方法院國民法庭考量他犯後自首,昨依酒駕、肇逃致死罪判他十年徒刑。可上訴。

陳姓男大生父親是體育主播,前天國民法庭開庭時曾披着兒子高雄醫學大學實習白袍,當庭淚訴「已經沒有機會再愛他」,高呼應嚴懲酒駕。他昨聽到判決結果聲淚俱下,「非常不滿意這個刑度」,一條人命因惡性重大的酒駕肇事行爲,肇事者只判十年,家屬得不到公平正義;無奈臺灣法律對酒駕致死的刑責實在太輕。

廿二歲吳男是洗車工人,今年三月八日凌晨三時許開車在臺中市黎明路、凱旋路口撞上騎機車外送的廿一歲陳姓醫大生,陳男傷重死亡,機車支離破碎;吳肇事後逃逸,事後到派出所自首,酒測值零點三七毫克。

法院九日辯論終結前,審判長曾問吳男,陳的父親就在法庭上,是否向他認錯?吳猶豫片刻轉向陳父,但陳父當庭起身離開法庭。吳最後說,真的不是故意的,自己一時貪圖方便酒駕,知道錯了,未來會入監好好反省、彌補過錯,希望法院給他悔過機會,從輕量刑。

法院昨宣判,以吳男有酒駕前科,構成累犯應加重,但符合自首應減刑,考量他多次交通違規、漠視用路人安全,依酒駕致死、肇事逃逸緻死兩罪,各判吳男九年、五年,應執行十年。

陳父昨泣說,因爲酒駕事件,一個優秀年輕人走了,連實現夢想、回饋社會機會都沒有,可惡肇事者只判十年;希望兒子性命能對社會發生一點影響、價值,未來酒駕應該要有更重的刑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