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完喪屍煙彈!男「出門僅8分鐘」闖紅燈撞死騎士 奪命瞬間曝
記者黃宥寧/臺北報導
新北市汐止發生一起死亡車禍,男子朱泓洋吸食俗稱「喪屍煙彈」的依託咪酯與安非他命後,竟無照駕車上路,在大同路一段闖紅燈左轉,撞上直行的曹姓騎士,造成對方全身多處重傷,送醫搶救後仍不治。士林地檢署調查後,依「毒駕致死」罪起訴,然而監視器畫面也首曝光,撞擊瞬間怵目驚心。
該起事故發生在今年8月5日下午,從路口監視器畫面可見,當時正下着大雨,一輛白色轎車行經內側車道,減速後隨即左轉切入路口;對向曹姓騎士沿外側車道直行。雙方在進入路口的瞬間發生撞擊,機車被撞得側偏倒地,騎士也當場摔落在雨中。
檢警調查發現,朱男當天凌晨1時首先在住處內施用依託咪酯,上午9時又使用甲基安非他命。下午2時15分,他從住處附近停車場開車外出要去載同事,未料8分鐘後釀成死亡事故。
▲新北汐止朱男無照又毒駕撞死曹姓騎士。(圖/記者黃宥寧翻攝)
警方也在被告同意受搜索,在車內後座查獲含甲基安非他命之白色或透明晶體3包(驗餘淨重6.1295g)、褐色晶體1包(0.1931g)、含依託咪酯之白色晶體1包(0.8379g)、不明黏稠液體1瓶(6.0507g)、吸食器、玻璃球等物品。後續採取尿液送驗,結果安非他命濃度10,283 ng/mL、甲基安非他命111,103 ng/mL、依託咪酯58 ng/mL,全都高於行政院公告標準,完全符合法律上「毒駕」要件。
而遭撞的曹姓騎士被送至三軍總醫院時已無心跳,醫療團隊施行緊急手術搶救後一度恢復生命徵象,但因頭部外傷、顱內出血、肋骨及胸椎多處骨折、肝脾破裂、大量出血等重傷,仍於當晚11時23分宣告不治。
士林地檢署指出,朱男的行爲涉及《刑法》第185條之3第1項第3款、第2項前段之「服用毒品不能安全駕駛而致人於死」罪,該罪屬加重結果犯,量刑範圍爲3年以上、10年以下。依國民法官法規定,本案屬應由國民法官參與審理之案件,檢方已於12月1日提起公訴,移審士林地院,並獲法院裁準繼續羈押。
▲朱男毒駕出門僅8分鐘奪走曹姓騎士寶貴性命。(圖/記者黃宥寧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