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極營救阿布達比被押臺男? 外交部駁:第一時間即主動聯繫警方

▲外交部。(圖/記者黃國霖攝)

實習記者石嘉豪/臺北報導

雲林一對夫婦日前在阿布達比轉機時,丈夫陳男遭當地警方以涉犯刑事案件爲由逮捕,然而,有民代質疑,外交部後續展開營救行動相當消極。對此,外交部今(28日)還原事件始末,並強調,第一時間即主動聯繫警方瞭解原委。

外交部表示,我國駐杜拜辦事處於11月24日接獲國人楊女士通報後,第一時間即主動聯繫阿布達比警方瞭解本案原委,過程中,皆持續與楊女士及家屬保持聯繫。

外交部指出,駐處在初期資訊有限的情況下,仍同步透過多方管道積極瞭解案情,並以當事人安全爲首要考量,確認陳姓國人是否遭受不合理對待。

外交部進一步指出,經駐處多方進洽與追蹤,於11月26日獲當地警方告知,陳姓國人已被移送至杜拜警察局關押,其人身安全無虞,並獲警方告稱其逮捕原因可能涉及相關刑事案件。

不過,外交部說明,因爲臺灣與阿拉伯聯合大公國無正式外交關係,駐處無法行使領事探視權,阿方亦無法提供更細節案由,爲及時確保當事人權益,駐處主動建議家屬儘速聘請律師,由律師依法行使探視權及閱卷瞭解案情。

外交部說,依照杜拜法律,僅限當事人家屬才能聘請律師進行訴訟程序,駐處無法代爲聘請律師,因此,駐處多次促請楊女士或其直系親屬儘速前往杜拜處理委任律師事宜。

外交部強調,此舉將有利在符合當地法規的情況下,儘早啓動法律協助,並讓駐處提供更全面的支援,而駐處也同步持續評估並積極尋洽其他司法及行政協助的可能性。

外交部表示,駐處於杜拜時間11月28日凌晨1時30分接獲家屬楊女士電告,陳姓國人已獲警方釋放。外交部點出,駐處陳處長則立即暫將當事人安置於職務宿舍,並持續提供包括核發後續旅行文件等協助。

最後,外交部說明,惟因11月29日至12月2日適逢杜拜國定假日,陳君仍須於12月3日前往警局,以辦理解除旅行禁令,至於陳君遭捕確切原因,駐處仍在積極協助釐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