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事會議 家長團體籲設受理檢核表

教育部修正發佈用以規範校事會議的「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修正重點在於終結「小案大辦」並落實案件分流。本報資料照片

教育部前天公告校事會議相關修法,刪除匿名檢舉、調整案件受理和分流機制,然而備受爭議的校事會議仍存在,引發基層教師不滿。家長團體建議,應研擬「校園事件受理分流檢核表」,排除親師溝通誤解的非屬不適任事項,鎖定體罰、性平、霸凌等重大事件,落實「小案擋在門外、大案辦得徹底」。

對此,教育部國教署表示,已同步修訂校園事件受理流程圖,供各主管機關及學校參考,至於家長團體建議的分流檢核表,將納入後續行政指導之重要參考。

不滿校事會議修法,全教總與地方教育工會昨在教育部前抗議,批評新制無解決「零成本投訴」問題,校事會議淪爲濫訴工具。新北市教育人員產業工會理事長林松宏直言,校事會議相關辦法是爲了處理不適任教師,如今卻成「教師刑法」,造成教育現場災難,如果教育部修法修不好,就應直接廢掉解聘辦法。

南投縣教育產業工會理事長許莉甄表示,現行機制造成無成本濫訴,修法也未改善。在南投有家長對國小老師求愛不成,從教育部、教育處投訴後提起五件校事會議、一件性平案件,學校也知道家長有問題,卻無法阻止其濫訴行爲。

檢舉案件受理與分流制度是本次修法重點之一,其中案件若屬「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覈辦法」所定懲處情形,迴歸考覈辦法處理,校事會議僅處理「教師法」所定不適任案件。

國教行動聯盟與全國家長團體聯盟則建議研擬「校園事件受理分流檢核表」,一方面列出負面排除清單,針對親師溝通誤解、教學風格不滿等不受理;另一方面則嚴格鎖定「教師法」中涉及體罰成傷、性平、霸凌等重大情節,作爲啓動調查的正面條件,讓檢舉案能落實「小案擋在門外、大案辦得徹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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