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事會議預告修法 教長鄭英耀:程序續留校園、匿名投訴將不受理

教育部長鄭英耀表示,校事會議機制應更好,希望透過修法徹底解決當前濫訴困擾。記者許維寧/攝影

教育部昨日預告修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覈辦法」條文,欲緩解濫訴對教育現場帶來的困擾。教育部長鄭英耀表示,校事會議機制應更好,希望透過修法徹底解決當前濫訴困擾;再者,也須保障教師工作權,應優先由教育專業人員於校內處理,因此校事會議機制仍應留在校內,而非移至地方教育局處。

中、小學校園因濫訴問題不堪其擾,教育部預告修法,訂定接獲檢舉後,應由學校人員先行蒐集與事件有關的證據、資料,且增加學校可邀請當事人、檢舉人或其他相關人員陳述意見,以利學校決定是否受理;也增加「輔佐人」機制,當事人接受訪談時由輔佐人到場,確保其權益。

鄭英耀今天出席中華民國教育學術團體聯合年會,其接受媒體聯訪時表示,校事會議設置的初衷,是要讓不適任教師退出校園,多數教師仍對教育非常支持、用心,但也不諱言,校事會議於執行時,確實變成有投訴都送入校事會議,造成學校困擾,也徒增家長、教師間的不信任,才希望透過本次修法解決。

鄭英耀也說,修法希望迴歸教育專業,如部分教師可能只是班級經營上需改進,但不到解聘、不續聘樣態,因此研議無論是接獲家長、學生或社會投訴都將有一過濾機制,由校長、家長代表、教師代表,以及教育部人才庫公正人士針對投訴先過濾,事前分流,而非任何行爲都被送入校事會議。

鄭英耀表示,教育部也觀察,一年多來被送入校事會議調查的教師,真正解聘者約2%,且6、7成案件都是不具名投訴,也希望藉由本次修法,讓不具名、匿名檢舉等不再受理。民主法治社會中,教師不當行爲可以依法檢舉,但不應躲在暗處無的放矢,否則將傷害校園民主。

另外,日前也有教育團體訴求,校事會議應移至地方教育局處處理。鄭英耀也迴應,中小學內已經設有教評會等機制,還是應由教育專業人員於校內處理。目前草案尚在預告期,歡迎各界給予意見,希望最慢將於年底前完成修法,能提早則更好。

新北市教育局長張明文則表示,校園當前狀況,是把所有大小問題都放入校事會議內處理,將少數的不適任教師問題變成是多數教師的困擾,「根本問題是,量本來就不應這麼多。」因此無論校事會議要在校內或移至地方教育局處,都會面臨初步查證的關卡。

張明文指出,查證程序還是應該回歸校內加以瞭解,但若學校無法處理、決定時,則教育局處當然必須協助幫忙。現階段草案也研議匿名投訴不予處理,應能讓案件數量下降,若屆時修法,教育局處會依據中央法令執行。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