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攬才專法 六面向聚焦
國發會13日表示,新版《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攬才專法)修正上路,聚焦六大面向。聯合報系資料照
外國專業人才來臺人數快速成長,國發會昨(13)日表示,新版《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攬才專法)修正上路,聚焦六大面向,包含留臺工作、居留、退休保障、福利等,強化支持外國人才來臺發展與長期定居。
國發會統計,2018年攬才專法上路以來,外國專業人才來臺人數已由約3萬人,增至近8萬人。
國發會副主委詹方冠表示,近年臺灣面臨人口結構快速轉變,少子化與高齡化對經濟與產業發展影響日益明顯。去年新生兒數跌破11萬人,加上產業朝AI、淨零等方向發展,企業對專業人才需求愈來愈迫切,使「人口與人才」成爲當前最關鍵的國家課題之一。
詹方冠指出,攬才專法上路以來,在簽證、居留、工作與稅制等面向提供更友善制度,面對全球競逐人才環境,國發會過去一年多與各界密集溝通,將意見納入此次修法。
此次修法重點包括留臺尋職更便利、擴大攬才觸角、開放高階人才配偶自由兼職、大幅縮短取得永久居留所需年限、強化工作及退休雙重保障、完善社福需求等六面向。
詹方冠表示,法制之外,住宿、交通、子女教育等生活服務同樣重要,國發會也透過專責辦公室,在臺北、高雄等地提供協助,期盼打造讓國內外人才安心工作、安心生活的友善環境。
國發會人力發展處副處長鄭佳菁指出,此次修法放寬僑外生畢業後留臺工作與工讀限制,在臺灣副學士以上畢業僑外生,延期居留最長兩年。世界大學排名前1,500名外籍畢業生,從事專門技術性工作免兩年工作經驗,世界大學排名前200名的外籍畢業生,更可以直接向勞動部申請個人工作許可。
「家庭安頓」方面,開放外國特定及高級專業人才配偶可直接申請個人工作許可,降低來臺發展的家庭成本,也縮短符合條件者取得永久居留的年限,只要符合特定條件,外國專業人才最短兩年,外國特定專業人才最短一年,就可申請永居,加速人才留臺。
至於「長期留任」與「安心到老」,此次修法鬆綁社會保障,未取得永居者即可適用勞退新制,取得永居後可納入就業保險,並在居留滿一定年限後,銜接身障與長照服務,補齊過去外國人才在退休與照護面的制度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