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要自律 滑手機若妨礙交通恐被開罰

行人穿越道路時,在設有行人穿越道路口不得在其一百公尺範圍內任意穿越。記者遊明煌/攝影

行人穿越路口也要自律,今年至今新北取締行人違規五千多件、基隆近二千件;若因爲使用手機走走停停,可能忽略周邊來車,增加通行風險,如被認定「阻礙交通」也可開罰。

交大統計,新北市行人違規取締件數,今年一月至三月八日止,共取締五千五百廿五件,大隊長李仁寧說,依道交條例第七十八條,行人若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或警察指揮;不依規定擅自穿越車道;坐、臥、蹲、立,足以阻礙交通等,可開罰五百元。

李仁寧說,行人因爲使用手機造成足以阻礙交通的開罰案例,在實務上並不多見,行人違規有多種樣態,以不依標線通行較常見。

基隆交通隊副隊長李文雄表示,去年取締行人違規八千四百四十四件,今年截至二月一千七百零七件,以任意穿越道路最多,如發現使用手機員警會吹哨制止勸導儘速通過。

還路於民行人路權促進會理事長吳宜蒨說,行人是最脆弱的用路人,制度與道路設計應優先保障行人安全,而不是在事故風險出現時先責怪行人。即使行人有分心行爲,也不代表可把事故風險責任優先推給行人。

行人零死亡推動聯盟理事林柏勳說,行人過路口確實應專注,好好、穩穩地走,保障自身安全,但行人滑手機有被污名化,許多行人過路口拿手機是爲自我保護,錄下靠近車輛是否停讓的無奈之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