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局前副局長涉恐嚇起訴 警署:視判決從嚴追究責任

刑事警察局前副局長黃建榮因捲入八八會館案被拔官,檢方查出,黃向李姓朋友無息借得1千萬元再借給逸居公司負責人答女,黃因擔心「放款」曝光,涉恐嚇答女「我是刑事局副局長、做筆錄咬死你、一定讓你因詐欺罪進去關」等語,要求改支票日期提早兌現。臺北地檢署今偵結依恐嚇罪嫌起訴,建請加重其刑。

目前黃建榮擔任警政署專門委員,警政署今天指出,黃姓專門委員與友人因投資債務糾紛,涉犯恐嚇罪嫌等案件,經臺北方檢署起訴,警政署尊重偵審結果,將視判決結果,從嚴追究相關責任。

警政署強調,對員警涉違法違紀,均秉持「警紀警辦、毋枉毋縱」原則,主動調查,依法嚴處,以維警紀。

警政署專門委員黃建榮涉恐嚇討債遭北檢起訴。圖/報系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