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大學法教部不急表態 學界:等明年大學校長會議後再說
距離上次大學法修法已滿20年,立委、學生團體、教育團體近日出面呼籲,望再次修法與時俱進。示意圖。圖/AI生成
大學法已廿年未修,近年屢次由立委提案送入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員會審議,但最終都因會期結束、立委改選等無疾而終。近期學生、教育團體、立委再度倡議修法,要求教育部提出部版草案,但學界人士分析,教育部應不會這麼快動作,評估會於明年一月中大學校長會議時與各校長討論,讓大學端意見爲教育部背書。
近年大學法修法一波三折,前一次倡議修法可追溯至二○二二年,立院教文會初審通過大學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通過如私立大學合併需經校務會議同意,提升大學校務會議學生代表的比例等,但最後又因會期結束而無果。
一名大學高層表示,大學無論公、私立,主流意見都是不要修大學法,近年來學生團體等屢次倡議,大學端認爲唯一可行,約莫只有私立大學間要合併須由校務會議通過,其他如放寬學生於校務會議代表席次、私校校長遴選委員會納入學生代表,多被認爲不可行。
國立大學校院協會則認爲,大學法修法應確保大學治理穩定、權責相符與提升教育品質爲原則。考量各校差異且修法牽涉層面廣泛,仍需進一步討論與審慎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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