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酥鴨老闆沒品黑歷史曝!學滷味出奧步搶生意...法院前公然打人
▲鄭姓鹽酥鴨店老闆酒駕撞死無辜23歲清潔員,又被爆出前年曾犯傷害罪。(圖/翻攝自業者臉書)
記者郭玗潔/臺南報導
臺南鹽酥鴨店48歲鄭姓老闆16日上午酒駕,開賓士撞死23歲陳姓女清潔隊員,因酒測值高達0.95,送醫後還在醫院呼呼大睡,引起輿論譁然。鄭男也被爆出2018年和梁姓妻子一起加盟陳姓友人的煙燻滷味店,學得技術後,卻違反契約另外偷開店,後來才改店名成爲如今的鹽酥鴨店,雙方也因此鬧上法院爆發爭執,鄭男因而在法院門口毆打陳男,被依傷害罪處拘役55日,另外負責與陳男簽約加盟的妻子也因違約賠償30萬元。
▼臺南女清潔員遭賓士撞死,男友目擊崩潰痛哭。(圖/記者林東良翻攝)
判決指出,鄭男的梁姓妻子在2018年7月加盟陳姓男友人經營的煙燻滷味總店,和鄭男一同向陳學習製作技術,然而夫婦倆學會後,在契約期間另外開了別家煙燻滷味店,2021年10月間又改名爲現在的鹽酥鴨店名,讓他人加盟了13間店。
陳姓友人因而將鄭姓夫妻告上法院,控訴自己的生意因而減少4分之1營業額,當鄭男聽到有人要加盟他的店,鄭還勸退對方說「陳的價錢比我貴一倍」,導致對方放棄加盟,認爲以鄭姓夫妻當初花20萬得到技術和加盟權利計算,他損失營業額和加盟金至少260萬,但只向2人求償120萬元。
全案上訴到臺南高分院,法官認爲鄭姓夫妻違反「於契約期滿日起(含甲方提出終止契約)二年內不得從事相關行業」約定,但陳難以證明受損害數額.因而法院審酌一切情況,認爲陳受損害金額爲30萬元,不過和陳簽約的只有樑女,所以樑女應賠償陳30萬元,鄭則免賠。
而在該案官司期間,鄭姓夫妻於前年11月1日下午2時50分許,在臺南地方法院門口和陳男起爭執,鄭男憤而徒手毆打陳的左臉,經陳報警,鄭否認打人,辯稱兩人當時隔了半公尺距離,他不小心踢到路邊摩托車,失去平衡才往前撲,又突然覺得手腕有點痛,當下舉起手來看了一下,完全沒有碰到陳男,陳男就忽然轉身說被打了。
不過臺南地院法官檢視監視器後,判定鄭只因金錢糾紛就恣意出手打人,造成陳左臉頰挫傷,且犯後否認犯行等情,依他犯傷害罪,處拘役55日,可易科罰金5萬5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