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野聯手提總統彈劾案 學者揭用意:逼賴清德列席說明

針對「財劃法」再修正版本,行政院長不副署的憲政僵局,全體在野黨立委今天在立院議場前召開記者會宣佈提案「彈劾賴清德總統」。(陳薏雲攝)

針對「財劃法」再修正版本,行政院長不副署的憲政僵局,全體在野黨立委今天在立院議場前召開記者會宣佈提案「彈劾賴清德總統」。東吳大學政治系兼任助理教授張元祥直言,彈劾跟罷免在立院成案的門檻一致,在野之所以選擇彈劾而非罷免,逼迫賴清德來立院列席說明纔是目的。

張元祥表示,在野黨選擇「彈劾總統」作爲開啓全面反擊的第一槍,顯然是經過精算過的政治動作;從卓榮泰「全面迎戰」,以及賴清德痛批「在野獨裁」的強硬作風,當然也不會束手就擒。最後的結果極有可能是「讓賴卓下不了臺,卻不能讓賴卓下臺」。

張元祥說,首先,彈劾與罷免的最大差異在於「法律責任」與「政治責任」。民衆對極化負向的「罷免」政治鬥爭接受度較低;而對違法亂紀的「彈劾」行使接受度較高,對在野黨而言是「政治成本與風險」最低的方式。

張元祥說,其次,透過彈劾案,逼迫賴清德來立院列席說明纔是目的。彈劾與罷免的提案門檻雖然不同,分別爲二分之一提案與四分之一提案,以目前在野黨席次罷免與彈劾「提議」都不是問題;但彈劾與罷免通過的門檻都是「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二以上決議」,以目前民進黨45%的席次,不論是彈劾案或罷免案都無法成案。

張元祥說,最大的差別在於,根據「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罷免案」提議後,總統要在七日內提出「答辯書」;而「彈劾案」提議後,全院委員會審查時,得由立法院邀請被彈劾人「列席說明」。在野黨邀請賴清德前來立院進行「國情報告」,因爲朝野對「接受詢問」意見不同,恐怕將不了了之。在野黨的企圖很明顯,就是要透過彈劾案把賴清德「架來」立法院列席說明。

不過張元祥也分析,以賴清德衝撞到底的政治性格,賴清德當然不會乖乖就範,列席說明的機會不大,更不可能接受詢答。民進黨的反制手法可能有二:其一,「立法院邀請被彈劾人列席說明」,但是賴清德選擇放棄列席說明的機會,而在總統府直播「向全國人民說明」,訴求「更大的民主」;其二,賴清德直接繳交「書面說明」,或是受邀到立院簽到後,提出「書面說明」即離開立法院,並透過直播繼續批判「在野獨裁」。

張元祥表示,行政院長不副署立院三讀通過的法案,政治上的意義從「全面迎戰」,正式升級爲「全面開戰」,等於也正式宣告朝野「和解」已經關閉「人權通道」,臺灣的民主「韌性」能否抵擋政治人物的「任性」,纔是後續觀察的重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