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領助理費恐除罪化 他揭「民代貪污新模式」

▲球評石明謹。(資料照/記者林敬旻攝)

實習記者石嘉豪/臺北報導

國民黨立委陳玉珍提案的「助理費除罪化」修法,已於昨(5日)付委,對此,球評石明謹開酸,以後民代貪污助理費,都不用覈銷,直接賺到飽,而且這樣還不叫貪污,真是爽。

石明謹表示,以前民代貪污助理費的方式有兩種,第一種是「家族共榮模式」,民代聘用自己的表哥、表妹、姐夫、妹婿、前男友當助理,但不用來上班,薪水拿4萬,每個月政府會轉帳給助理,實際上每人只領一萬,剩下的三萬要繳回給民代。

石明謹接着指出,第二種是「助理有愛模式」,民代聘一個助理4萬,每個月政府會轉帳給助理,但是這些助理會很有愛,人人都會「自願」繳回1萬當公積金。

然而石明謹直指,以後民代貪污助理費的方式,將變成政府撥款給民代,讓民代去找助理,不管有沒有聘用,這筆錢就是「民代」的,而且不用回報、不用覈銷。

石明謹說明,若「助理費除罪化」修法成功,未來聘用助理越少的民代,將可以從中拿越多錢,那麼都不請助理的民代,就賺到飽,而且這樣不叫貪污,真是爽。

最後,石明謹開酸,國會助理工會近日公開聲明反對「助理費除罪化」修法,但太多慮了,畢竟以後也不太需要助理了,如果藍委陳玉珍認爲,太多人因爲助理費觸法,所以檢討除罪化,那臺灣詐騙案件很多,應該也要廢除詐欺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