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版財劃法納五大指標 週四提出修法草案 盼達成三贏

行政院預計20日提出《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法版本。圖爲卓揆九月出面說明修法事宜。本報資料照片

行政院預計本週四(20日)提出《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法版本,據財政部規劃,將細緻處理各項分配指標,包含在基礎建設需求指標上,納入土地面積、人口數、工業人口、農林漁牧人口、農林漁牧產值等五大指標分配權重。

財劃法經多次討論,政院版修法已進入深水區。財政部強調,政院版財劃法希望能達成「三贏」:中央有能力協助地方、地方有自主財源、人民可享均等生活品質。前次會議中,僅臺北市、新北市、新竹市明確對於院版指標表達不同意。

立法院上週五再次三讀通過財劃法修正案,行政院長卓榮泰昨日表示,今日將再與地方政府討論事權,週四院會中將討論政院版財劃法,他指出,上週通過的財劃法,問題比過去更大,立法院在野黨團突然通過,政院會全面迎戰。

政院將提出財劃法修正條文,規劃2027年上路。針對權重調整後的統籌分配稅款金額,財政部國庫署長陳柏誠說明,中央的財政拉出4,165億元,是在「掏空」中央財政,因爲沒有一起討論事權釋出;照理說,本來屬於《地方制度法》、屬於地方自治該做的事,就應該回歸地方去做,因爲「拿多少錢、辦多少事」。

針對分配公式指標及權重,財政部規劃「財政努力指標」與「基本建設需求指標」各佔40%及60%,其中基本建設方面指標調整較大,包括土地面積(30%)、人口數(30%)、工業人口(20%)、農林漁牧人口(10%)、農林漁牧產值(10%)。

舉例來說,土地面積會依使用區分細緻處理,離島加權兩倍、農牧用地1.5倍;林業用地、國土保安、保育用地因多由中央負擔成本,則打折處理。若以人口數來計算則對6歲以上、14歲以下人口以1.2倍計算;至於在平均可支配所得較低的縣市則以逆指標增加分配。

陳柏誠也表示,院版新增「工業就業人口」指標,並對中高污染事業採加乘計算,讓受污染影響縣市獲得更多回饋;農業部分則以「農林漁牧就業人口」與「產值」作爲分配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