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不執行再修版財劃法 學者:選擇性執法 法治被人治取代
立法院昨否決行政院所提的財劃法覆議案,媒體報導,府院高層已決策,總統將依時程公佈,行政院會聲請釋憲,且堅持不會執行。成功大學教授李忠憲二度發文稱這是「臺灣的威瑪時刻」,但選擇性執法比惡法可怕,法治正式被人治取代。
李忠憲在臉書發文指出,行政院說財劃法會依法公佈,但行政機關不會執行。理由是「比較不擴權、比較不衝突」。乍看像是一種折衷,但正好相反:這一刻已經對整個法律體系造成直接挑戰。有人認爲這樣做能「降低傷害」,但任何懂憲政的人都知道:行政選擇性執法,比惡法本身更可怕。
他舉例,就像大樓失火,有人爲了「不要吵」而把警報器關掉;法律一旦公佈,行政就有依法執行的義務。「不執行」這一步,真正破壞的不是某一部法律,而是整個法律體系的權威與可預測性。今天能不執行這一部,明天是否能不執行下一部?法律從命令變成選擇題,法治正式被人治取代。
他說,臺灣如今的問題不是某一權濫權,而是立法權暴衝、行政權拒絕執行部分立法、司法權無法運作,司法、行政、立法三權正在體制內發生結構性衝突。這就是「房間裡的大象」,大家不願承認,但它就在那裡,把傢俱踩得吱吱作響。
李忠憲表示,行政院選擇走「公佈但不執行」的路,臺灣已經正式進入這種安靜卻危險的時刻。民主國家不怕犯錯,因爲錯誤可以被程序修正。真正可怕的是:制度開始相信「不面對錯誤,也能維持秩序」。那一刻,火已經在燒,只是警報器被按了靜音,而整座大樓的命運,從此變得不可逆。